LLPM获港务局合约,证人称罗兹曼父弟是小股东
前纳闽国会议员罗兹曼被控在担任纳闽港务局副主席时,为一间其亲属有利益关系的公司取得政府合约。控方证人现确认,罗兹曼的父亲和弟弟确实是该公司最小股东。
大马公司委员会的公司助理注册官阿迪林(Adlin Shahira Mohd Roslan)是今天向法庭供证时,证实此事。
前纳闽国会议员罗兹曼被控在担任纳闽港务局副主席时,为一间其亲属有利益关系的公司取得政府合约。控方证人现确认,罗兹曼的父亲和弟弟确实是该公司最小股东。
大马公司委员会的公司助理注册官阿迪林(Adlin Shahira Mohd Roslan)是今天向法庭供证时,证实此事。
控方在本案试图证明,罗兹曼担任纳闽港务局(LPA)副主席时曾利用职权,为其父亲和弟弟拥有利益的纳闽自由港管理私人有限公司(LLPM)获得经营纳闽Dermaga Merdeka港口的合约。
阿迪林在辩方律师拉菲克(Muhammad Rafique Rashid Ali)交叉盘问时指出,罗兹曼的父亲伊斯利(Isli Siput @ Ali)和弟弟东尼努兰(Tony Noolan S Isli)只持有LLPM总共300万股中的6万2500股。
其他股东分别是莫阿里亚斯(Mohd Alias Abd Rahman,135万股)、Tunas Rakyat有限公司(73万7500股)、诺西亚(Norsiah Abdullah,30万股)、阿里玛蓝利(Halizah Ramlee @ Halizah Ramli,20万股)、DPL Corporation有限公司(20万股)和罗基娅(Rokiah Ibrahim,15万股)。
只持有1.04%的股权
根据LLPM从2017年至2020年的年度申报表,阿迪林指出,伊斯利和东尼只分别持有3万1250股。
拉菲克:若看回你的证词,你是否同意,身为股东的伊斯利和东尼努兰在LLPM只持有最小的股权?
阿迪林:我同意。
拉菲克:他们在300万股之中,分别只持有1.04%的股权?
阿迪林:我同意。

之前,身为第7名控方证人的LLPM证券经理(Mohamad Kasli Sulaiman Darja)供称,罗兹曼没有交代伊斯利和东尼努兰有份持股。
不仅如此,第13名控方证人,即LPA前成员辛苏丁(Simsudin Sidek)也表示,他不懂罗兹曼在LLPM有利益。
阿迪林完成供证后,副检察司阿末菲沙(Ahmad Feisal Mohd Azmi)告诉吉隆坡地庭,控方今天已没其他证人可传召,但下个月续审时或会传召其他证人。
择定3月6日继续审讯
眼见如此,地庭法官罗兹娜(Rozina Ayob)提醒控辩双方,需确保审讯期间有足够证人出庭供证。
她说,这是为了善用法庭时间,避免一整天的审讯日像今天般只传召一名证人出庭供证。
“希望你们管理好你们的时间。我择定15天(审讯日),不意味你可以分成15天来传召证人出庭。”
阿末菲沙之后告诉法庭,控方或能在今年3月初完成检控,毕竟目前尚未出庭的证人只剩下前LPA主席兼现任丹绒比艾国会议员黄日升和本案的反贪会调查官。
罗兹娜最终择定3月6日继续审讯。
罗兹曼是两届纳闽国会议员。他在2013年及2018年当选为巫统国会议员,但在第14届大选后跳槽至民兴党。
2021年10月14日,他被控在2018年3月23日下午2点半至5点半之间,在布城交通部9楼的办公室,犯下以职权为自己或亲属牟取利益的罪行,抵触《2009年反贪会法令》第23(1)条文。不过,他不认罪,获准以10万令吉保释候审。
此外,他在申请撤控的宣誓书中揭露,前首相慕尤丁的助理、一名副部长和反贪会官员曾游说他从民兴党跳槽至土著团结党。
他控诉,正因为自己拒绝背叛民兴党,如今才会面对贪污控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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