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上9点45分更新

内阁议决,将在本季国会会期,提呈修宪案,以保障大马籍母亲的国籍传承权。

掌管法律及制度改革事务的首相署部长阿莎丽娜与内政部长赛夫丁纳苏丁今早发表联合文告,宣布昨天的内阁会议达致上述决定。

“我们要感谢首相安华领导的政府及其内阁实现了对于性别平等和儿童权利的承诺。”

“拟议的宪法修正案将(《联邦宪法》)第二附表第一部分和第二部分中的‘父亲’一词改为‘至少父母一方’,以允许大马籍母亲根据宪法获得家长权利。”

修宪案涉及第二附录第一部分第1(1)(d)和第1(1)(e)条文,以及第二附录第二部分第1(b)和1(c)条文。

文告表示,这项2023年度宪法修订案将在本季国会会期提呈。

国会下议院的本季会期是从2月13日开始,直至3月30日。

现行《联邦宪法》第二附表第二部分中,有两项条文阐明,在马来西亚境外出生者,若父亲在其出生时为公民,可依法成为马来西亚公民,但不包括母亲。

设委员会审查申请

此外,文告表示,另一项宪法修订案则涉及《联邦宪法》第二附表第第三部分。原条文阐明,在马来西亚日或之后出生的人可依法成为公民;将修订为由内政部属下的委员会执行审查。

“调查结果确定后,与一并与利益相关者的反馈一起提交给内阁。”

“所有这些举措都符合政府的承诺,即承认性别平等、拒绝歧视妇女、解决公民法律问题,以及解决涉及母亲的案件积压。”

“根据今天(内阁)的决定,在马来西亚日之前或之后在国外出生的孩子将有资格根据联邦宪法第14条第(1)条文获得公民身份,只要他们的其中一名父母是马来西亚人。”

高庭立下标杆裁决

2021年9月9日,吉隆坡高庭立下标杆裁决,宣判本籍女子与外籍男子结婚,应跟本籍男子与外籍女子结婚的情况一样,享有同等权利,即他们在海外出生的孩子可依法获得马来西亚公民权,否则将违反宪法,存有性别歧视。

然而,上诉庭于去年8月5日批准由政府、内政部长及国家登记局总监三方所提出的上诉,推翻上述判决。8月27日,原诉方“家庭前沿”及6名母亲正式向联邦法院入禀上诉,以推翻上诉庭裁决。

希盟和国阵在第15届大选的竞选宣言均承诺,修改联邦宪法,为海外大马籍母亲的孩子提供公民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