柔佛苏丹依布拉欣上个月16日促请政府把原住民的迁置和保留地纳为“苏丹地”(Sultanate Land),事隔半个月后,柔佛原住民组织表态反对。

柔州原住民村落联盟(JPOAJ)主席多拉德凯(Dolah Tekoi)今日发文告指出,原住民保留地在《1954年原住民法令》及《1965年国家土地法典》获得保障。

“这两个法令不只是适用在柔佛,也包括全国各地的原住民保留地。”

“因此,原住民保留地没必要再转为苏丹地,因为现有的保留地机制符合联邦宪法,所有人都认可现有的机制。”

外人教唆指控不正确

多拉也否认苏丹依布拉欣所言,即所谓外人教唆原住民擅自开发政府森林保留地的指控。

他直言,上述指控并不正确,就算真有此事,执法当局应该采取行动调查。

“事实并非如此,我们是从很久以前就与土地生活在一起,在土地上耕种的民族。因此,开辟种植园不是因为受到外界影响,而是我们的个人意愿。”

“森林是我们的传统区域,也是好几代人用来收集重要资源的地方,如传统药物、食物、打猎、森林产品、宗教仪式场所等等。”

多拉指出,外界不应该利用“发展”来反对原住民开垦种植园。

“如果只有祈祷所、马路和网络连接,原住民就变得有钱了吗?不需要再开辟种植园维持生计?”

“如果我们静静什么都不做,外界肯定又会视原住民为懒惰的人。”

他透露,许多原住民村落至今依然缺乏干净水源供应、电力和道路等基本设施。

不满原住民侵占森林

3月16日,柔佛苏丹依布拉欣在柔州议会发表施政御词时指控,有人教唆州内原住民擅自开发政府森林保留地,改为大型橡胶园和油棕园,令他深感失望。

因此,苏丹依布拉欣呼吁政府,把原住民的迁置和保留(Penempatan Dan Rizab)地,纳为“苏丹地”(Sultanate Land)。

苏丹依布拉欣警告,侵占森林乃违法行为,即使原住民地位受到宪法保障,但只要犯法,则同样需要接受法律制裁。

过往事件显示,所谓的苏丹地分类引发不少争议。在《1954年原住民法令》下,原住民栖息地及保留地都受到法令保护,而且不能转让给其他人,除了同是生活在该土地之上的原住民。

然而,全国各州政府却有权力撤销原住民土地的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