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州广告牌爪字须跟国文字同大,马青要求希盟交代
黄子祥今日发文告称,彭亨州行政议会必须跟随传统协商模式,凡是立案议决事宜,必须取得全体一致认同才能通关落实,否则就应押后再商议。
彭亨州行政议会昨日再次通过广告牌的爪夷文必须跟国文一样大或更加大,虽然彭亨行政议员沈春祥透露是以8比2票通过议决,但马青彭亨州团长黄子祥仍感不满, 并要求希盟交代。
黄子祥今日发文告称,彭亨州行政议会必须跟随传统协商模式,凡是立案议决事宜,必须取得全体一致认同才能通关落实,否则就应押后再商议。
他说,绝对不能以票数表决通过,更何况彭亨如今是由“昌明大马”团结政府执政。
点名沈春祥梁耀雯交代
黄子祥说,商家与民众都想知道实情。
“希盟代表参与内部商议,是否认真坚持反对,或只是随便提出异议,在相关议员口舌反击之后,便决定草草收回自己的立场?”
“为了证明事实真相,我们要求沈春祥及梁耀雯两名希盟代表,公开说明开会的来龙去脉,到底是不是涉及内部投票表决,抑或是两名议员表态后又收回立场,最终演成‘一致通过’?”
彭亨目前是国阵与希盟合组联合政府,共有10名行政议员,其中8人来自国阵,2人来自希盟,即公正党的沈春祥与行动党的梁耀雯。
反对爪文和国文字同大
黄子祥强调,商家民众并没反对爪夷文招牌,而是反对爪夷文字体和国文尺寸一样大小。
“因此,它并不是什么种族或宗教课题,反而应该从联邦宪法和国语法令的角度来看。”
“我们认为,州政府的决策,已经贬低联邦宪法以及侵犯国语法令赋予国语至高无上的法定地位。”
“我们也坚持,国语地位至高无上,其他多数民族或少数民族的语言,可以依法兼用,但是,不能超越或对等国语的地位。”
昨日以8比2票再次通过
根据《南洋商报》报道,沈春祥昨日透露,彭亨行政议会昨日再次讨论新商用广告牌需附爪夷文的措施,结果以8比2压倒性通过。

沈春祥(上图)表示,此措施之前已通过,由于有人提出挑战,昨日再次于州行政议会上讨论。
根据报道,关丹县所有新商用广告招牌,必须在国文字体上方,附加比国文字体大或一样大的爪夷文。所有商家需遵守指示,否则会受到执法行动对付,但此措施只涉及新招牌,原有商业招牌不受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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