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柔佛警方否认“宛如游街示众般”地对待车震案男女主角,但统民党人权局主任周铨洋认为,警方的解释恰恰证明了当局的执法疏失。

周铨洋发表文告指出,他对斯里阿南警区主任素海米(Mohd Sohaimi Ishak)的解释感到失望。

“素海米说,两名少年在警员护送下通过一条公共走道。但警方却没有明确禁止媒体接近并拍摄戴着手铐的两人。”

“(警方)也没有回应,他们为何把未成年人上手铐,以至违反《2001年儿童法令》第86条,侵犯儿童的权利。”

“警方声明还指出,两人是与其他扣留者一起被带到法庭——这进一步令人质疑,为何一名未成年人会与成年人一起被送(到法庭),这违反了《2001年儿童法令》第85条。”

应请独立专家一同调查

周铨洋促请当局调查这种抵触标准作业程序的执法行为、纠正缺陷,确保今后不再犯错。

“这类不当的执法方式可能长久伤害当事人,警方必须意识到他们的角色和责任,并对他们造成的伤害负责。”

“统民党强烈建议警方聘请独立专家,如儿童专员和人权委员会(SUHAKAM)参与这些不当行为的调查,并适当弥补和支援当事人。”

未宣布调查拍摄或上传者

社交媒体之前疯传一支22秒的视频,显示一对男女疑似在车内亲热,结果遭人发现和质问。警方也在视频传开后,于周四(6日)逮捕两人,直到昨天下午(7日)才获口头保释。

通讯及数码部副部长张念群已要求面子书和TikTok等社媒平台移除有关短片;并指示通讯及多媒体委员会(MCMC)继续跟进此事,采取行动。

社运人士认为,警方昨天高调把两人带上法庭申请延扣、给未成年的当事17岁少女带上手铐,同时允许媒体拍摄及传播其照片的做法,已经违反《儿童法令》。

当局目前并未宣布将调查拍摄、上传或散播涉案视频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