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首相纳吉的一马公司案续审,新加坡瑞意银行前主管供称,在逃大马富商刘特佐是批准一马公司一笔有争议的23亿美元海外投资的“更高权威”。

新加坡瑞意银行(BSI)前财富管理服务主管斯文皮莱(Kevin Michael Swampillai)今日继续以证人身份出庭供。

他供证时表示,亲睹刘特佐为投资于Brazen Sky Limited海外投资基金的决定亮绿灯。有关投资决定过后由一马公司前财务长阿兹米(Azmi Tahir)和其副手倪崇兴(Terence Geh,译音)去执行。

他说,这与他此前的假设形成鲜明对比,即时任首相纳吉知道有关交易是通过瑞意银行,以复杂隐蔽方式流动。

此前,斯文皮莱曾于3月1日在法庭供证时表示,一马公司资金是通过瑞意银行,以复杂隐蔽方式流动,同时隐蔽投资者的身份,而有关交易都是在纳吉知情下进行。

澄清不是纳吉更有权

纳吉代表律师沙菲宜今日交叉盘问斯文皮莱(上图),斯文皮莱解释,阿兹米和倪崇兴是总部位于英属维尔京群岛(BVI)的Brazen Sky Limited董事。

沙菲宜:如果两位董事(阿兹米和倪崇兴)不同意,Brazen Sky的事情就无法落实,但是你在这里(斯文皮莱的书面证词)所说的是,刘特佐比他们更有权批准?

斯文皮莱:是的。

沙菲宜:以确保符合刘特佐的决定?

斯文皮莱:是的。

沙菲宜:在你的书面证词中,你曾经提到纳吉是更高权威,但你已澄清这只是一种假设。现在,你的回答似乎与(书面证词)第48段相符,即有关交易涉及“更高权威”的刘特佐,其中提到刘特佐比他们(阿兹米和倪崇兴)更有权?

斯文皮莱:是的。

沙菲宜:所以不是时任首相兼财长(纳吉)比他们更有权?

斯文皮莱:是的。

本案承审法官为柯林(Collin Lawrence Sequerah),此案明日将续审,直至周四(11日)。

斯文皮莱在2010年至2016年任职新加坡瑞意银行(BSI),此前,他曾出庭供证时表示,对于卷入一马公司案深感后悔,并称若重来“会有不同行动”。他此前也在供证时称,纳吉曾担忧一马公司的海外投资。

纳吉在本案被控25项控罪。其中4项为滥权贪腐罪,涉及22亿8293万令吉;另外21项罪名则为接收与转移超过20亿8147万令吉的非法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