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律师公会主席沙林巴希表示,政府撤销针对“阿拉”字眼案的上诉,意味再度确认基督教徒有权在教材中使用有关词汇。

沙林巴希(Salim Bashir)接受《当今大马》访问时指出,吉隆坡高庭于2021年批准砂拉越马兰诺基督教徒吉尔艾琳(Jill Ireland)的司法审核时曾提到,基督教徒在教育上使用“阿拉”字眼已超过400年。

“政府撤销上诉的决定将重申,内政部通过出版管制组,禁止马来西亚所有基督教出版物使用‘阿拉’字眼的指令,是违法和违宪的。”

“现在尚不清楚,根据高庭的判决,现有的法律会否在这个问题上,对各州伊斯兰法产生任何影响。”

与《先锋报》案不同

针对吉尔艾琳的案件,是否跟上诉庭禁止天主教会《先锋报》(The Herald)使用“阿拉”一词的判决有冲突,沙林巴希认为两者有别,因为吉尔艾琳的案件牵涉到宗教学习和教学出版品。

反观,《先锋报》的案件涉及天主教会的每周通讯。

内政部是在2008年1月7日更新《先锋报》的出版准证时,附上禁止《先锋报》使用“阿拉字眼”的条件。

天主教会不满这项条件,于同年2月16日入秉法庭,状告内政部长与政府。虽然天主教在高庭胜诉, 但之后接连在上诉庭和联邦法院二度败诉。

吉尔艾琳的案件则源自,她从印尼雅加达乘搭飞机返国,抵达吉隆坡廉价机场终站时,海关没收其行李中的8张含有“阿拉”字眼的基督教教材光碟。

不该独占词汇使用权

另一名资深律师赛依斯干达(Syed Iskandar Syed Jaafar,上图)则表示,他同意政府撤回上诉。他指出,“阿拉”一词不专属伊斯兰,某些基督教徒仍然在他们的宗教活动上使用这个字眼。

他说,马来西亚人应尊重彼此的信仰,别声称独占“阿拉”字眼的所有权。

“沙巴和砂拉越在这个课题上树立了榜样,那里并没有这个问题,每个人都可以自由在宗教上使用它,全球也是如此。”

赛依斯干达提醒,整个课题牵涉到不同宗教信徒之间如何和平共处。他举例,在英国伯明翰大学,穆斯林每周五使用大学基督教堂举行周五祈祷,基督徒则在星期日使用有关教堂。

“每个周五,约2000名穆斯林在伯明翰大学教堂进行他们的周五祈祷。”

《当今大马》昨日报道,政府在4月18日撤回上诉,不再挑战吉隆坡高庭两年前宣判土著基督教徒可使用“阿拉”字眼的判决。

赛夫丁昨日稍后证实内政部已决定撤回上诉,并已在几个月前通知内阁。赛夫丁拒绝透露更多详情,仅表示过后会召开记者会详细说明。

针对此,联邦直辖区伊斯兰律师团体、捍卫穆斯林社群运动(UMMAH)、马来西亚伊斯兰法律师协会(PGSM)纷纷表达不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