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联邦政府上个月撤回“阿拉”字眼案上诉,柔佛苏丹依布拉欣今天表示,柔州绝对不允许任何混淆人民,尤其穆斯林的出版及印刷物。

苏丹也谕令联邦政府谨慎及小心研究撤回上诉的决定,包括这将对伊斯兰及穆斯林情绪所带来的影响。

苏丹依布拉欣今日在面子书贴文表示,2009年6月4日颁布的柔佛伊斯兰法规(fatwa)已阐明,非穆斯林不应该、不允许及禁止使用“阿拉”字眼。

苏丹说,柔佛也有《1991年非伊斯兰宗教发展管理及限制州法令》,禁止非穆斯林使用专属于穆斯林的特定字词,除非获得法律批准。

“随着联邦政府于2023年4月18日决定撤回吉尔艾琳(Jill Ireland)案件的上诉,内政部长、联邦政府必须谨慎及深入研究此决定所带来的影响,因为这关乎到伊斯兰和国内穆斯林情绪。”

苏丹说,有关‘阿拉’字眼的规则、控制行动、执法和协调事宜都需深研,避免影响伊斯兰法规及州法令,以维护社会和谐团结。

“我依然认为,根据《1985年柔佛州宪法》所阐述的伊斯兰地位,柔州不会允许任何混淆人民,尤其穆斯林的出版、印刷、传播及派发物品。”

高庭裁决禁令不合理

2008年11月5日,砂拉越马兰诺基督教徒吉尔艾琳(Jill Ireland)从印尼雅加达乘搭飞机返国,抵达吉隆坡廉价机场终站时,海关没收其行李中的8张含有“阿拉”字眼的基督教教材光碟。

她遂在2010年兴讼,挑战联邦政府的没收决定。她后来从上诉庭取得庭令,迫使联邦政府于2015年归还被没收的光碟,但她依然持续诉讼,争取法庭厘清“阿拉”字眼禁令的问题。

2021年3月10日,即慕尤丁担任首相期间,吉隆坡高庭宣判吉尔艾琳胜诉。法庭裁定联邦政府于1986年禁止非穆斯林使用“阿拉”(Allah)字眼,非法且不合理。

今年4月18日,联邦政府撤回上诉

安华昨日在国会透露,联邦政府拟议修订或撤销所有违背马来统治者决议的法律,以确保在马来西亚半岛只有穆斯林可以使用“阿拉”字眼,并允许东马非穆斯林有限度地使用。这也是为了避免此事再度在法庭上引起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