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禁基督教用“阿拉”,法庭指有违内阁86年决定
吉隆坡高庭本月初裁决,政府无权禁非穆斯林使用“阿拉”字眼。根据法官的判词,前首相马哈迪掌权时期的内阁曾在1986年5月,有条件允许非穆斯林使用“阿拉”字眼,而内政部的禁令已违背该决定。
高庭法官诺比阿里芬(Nor Bee Ariffin)在吉尔艾琳(Jill Ireland)的司法复核案判词中指出,时任副首相嘉化峇峇在1986年曾发出通告,指内阁允许马来文版本的基督教刊物,有条件地使用“Allah”(阿拉),“ Kaabah”(圣堂)、 “Baitullah”(真主之家)以及“Solat”(祷告)4个字。
根据法官,嘉化峇峇是在1986年5月16日发出该通告,通告上也有其署名。
吉隆坡高庭本月初裁决,政府无权禁非穆斯林使用“阿拉”字眼。根据法官的判词,前首相马哈迪掌权时期的内阁曾在1986年5月,有条件允许非穆斯林使用“阿拉”字眼,而内政部的禁令已违背该决定。
高庭法官诺比阿里芬(Nor Bee Ariffin)在吉尔艾琳(Jill Ireland)的司法复核案判词中指出,时任副首相嘉化峇峇在1986年曾发出通告,指内阁允许马来文版本的基督教刊物,有条件地使用“Allah”(阿拉),“ Kaabah”(圣堂)、 “Baitullah”(真主之家)以及“Solat”(祷告)4个字。
根据法官,嘉化峇峇是在1986年5月16日发出该通告,通告上也有其署名。
通告说明,要使用上述4个字的马来文版基督教刊物,必须在书本或刊物的封面注明“仅供基督教”(UNTUK AGAMA KRISTIAN)用途。
诺比阿里芬也说,时任首相马哈迪也在一封信上认可嘉化峇峇的通告内容,证实那是内阁的政策决定。
因此,法官认为,内政部的刊物监管小组在同年12月发函给全国基督教出版商,禁止使用上述4个字眼乃是违反内阁决定。
当时,内政部的秘书长哈山(Hassan Jantan)致函所有基督教出版商,说明国内的所有马来文版基督教刊物,都不可以使用包括“阿拉”在内的4个字。
而时任的内政部长,也是马哈迪本人。
信未提有条件允许

诺比阿里芬(上图)也说,哈山的那封信,甚至未提到内阁设下的条件,即只要在书籍或刊物封面注明“仅供基督教”用途,就可以使用这4个字眼。
“在这种情况下,(内政部的)指示应该反映内阁的政策决定。问题是,这有做到吗?”
法官的完整判词也指出,她在整个审讯中认真审视了所有证据后,严重质疑内政部的指示与内阁决定有明显不同,也未反映内阁的决定。
“在我看来,在正确且真正地解读(时任)首相(马哈迪)的信,以及(时任)副首相(嘉化峇峇)的通告后,内阁的政策并未完全禁止使用 ‘Allah’、‘Kaabah’、‘Baitullah’以及‘Solat’的字眼。”
判词中指出,内政部的刊物监管小组基于只有该单位晓得的某些理由,而明显违背了副首相的通报与指示,即内阁未完全禁止使用这4个字眼。
“没有证据显示内阁有改变决策,或是内阁认可了内政部所发出的指示信。”
国盟政府提出上诉
今年3月10日,法官诺比阿里芬裁决政府于1986年禁止非穆斯林使用“阿拉”字眼,是错误的做法,而砂拉越马兰诺(Melanau)基督教徒有权在宗教和教育课题上使用“阿拉”(Allah)字眼。
此案是由砂拉越马兰诺族人尔艾琳(Jill Ireland)所提出的司法复核。吉尔艾琳在2008年11月5日从印尼雅加达乘搭飞机返国,抵达吉隆坡廉价机场终站时,海关没收其行李中的8张含有“阿拉”字眼的基督教教材光碟。
内政部较后解释,这些含有“阿拉”字眼光碟威胁国家安全、使用查禁的字眼,以及违反伊教发展局(JAKIM)指南,因此加以没收。
吉尔艾琳遂在2010年兴讼,挑战政府的没收决定。
而国盟政府已在3月15日向上诉庭提出上诉,挑战有关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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