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陈德钦星报诽谤,林冠英败诉须付5万堂费
槟城高庭今天驳回林冠英的诉讼,并谕令林冠英分别向陈德钦与《星报》支付2万令吉与3万令吉的堂费。
高庭法官郭树顺裁定,陈德钦通过《星报》发表的文章乃是公平评论,不带诽谤成分。
行动党主席林冠英去年3月起诉马华副总会长陈德钦与《星报》诽谤,林冠英在第一回合败诉,须支付合共5万令吉给答辩人。
槟城高庭今天驳回林冠英的诉讼,并谕令林冠英分别向陈德钦与《星报》支付2万令吉与3万令吉的堂费。
《马新社》报道,高庭法官郭树顺裁定,陈德钦通过《星报》发表的文章乃是公平评论,不带诽谤成分。
“相关言论不构成诽谤。诉方是名政治人物兼行动党资深领袖,在言论发表期间,参与柔佛州选。 众所周知,行动党是马华的政敌。”
“具有理性的人都会接受,将华小(课题)政治化是一名政治人物,如诉方或行动党任何人,在当时情况下可能会做的事。事实上,诉方也同意,本身有就行动党对华小的贡献,发表政治演说。”
此外,他也指出,陈德钦的文章只是要求林冠英解释相关指控。
他也认为,《星报》把陈德钦文章刊登在“读者来函”栏位,是中立、公平及客观做法。
根据《自由今日大马》,林冠英律师西门(K Simon Murali)指出,林冠英将提出上诉。
感谢高庭公正裁决
对此,陈德钦发表文告,感谢槟城高庭作出公正裁决。
“诚如法官裁决,我的言论是公平评论,没有诽谤成分。”
“而《星报》将有关文章完整内容刊登在读者来函,是中立、公平及客观的做法。”
“这再次印证,只要我们堂堂正正为人民发声,法律和舆论都会成为我们的后盾,让我们继续勇往直前,无所畏惧。”
他也斥责林冠英,身为时任政府官员,在面对人民就其职务的质问时,不该借由诉讼打压,反之应勇于回应、透明处理。
郭鹤尧华小拨款风波
陈德钦去年3月7日发表文告指控林冠英过去担任财政部长时,以400万令吉的拨款,要求郭鹤尧华小更改校名,较后却在柔佛选举以这次拨款邀功。
不过,林冠英大力否认这项指控。他强调,财政部当时是无条件把400万令吉拨款发放给郭鹤尧华小。
郭鹤尧华小位于柔佛新山,在国阵时期成立,以大马富豪郭鹤尧的名字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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