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庭今日宣判笑屋俱乐部拥有人里沙在面子书发布种族敏感内容罪成,罚款8000令吉。

主控官努鲁艾茵通知地庭,总检察署于6月7日接获里沙提呈的第三份陈情书,法官普里西拉因而对里沙作出上述裁决。

40岁的里沙对第一项控状改口认罪,法庭谕令他若无能力缴交罚款,则监禁4个月代替,而他已缴付罚款。

根据努鲁艾茵,今日的过堂旨在就陈情书作决定,控方同意接受里沙针对第一项控状认罪。

“不过,里沙面对的另两项控状则援引刑事程序法典第171A条文,以一并考虑(TIC)的方式处理。”

里沙代表律师要求减刑

较早前,主控官诺哈斯琳达副检察司说,考虑到里沙所犯的罪行严重,以致激起社会众怒,扰乱国家和谐,要求法庭按字面意思施以重罚。

“接传票者(里沙)认罪并不意味着他会自动获得较轻的刑罚,因为法庭的判决除了给接传票者教训,也让广大公众引以为鉴,避免重蹈覆辙。”

而里沙的代表律师巴拉温则以其当事人要照顾3名孩子,包括一名残疾孩子为由要求减刑。

“接传票者(里沙)的74岁父亲患有慢性心脏疾病,他必须承担父亲的医药费,而在此案发生后,他已失去喜剧演员的主要生计,因为许多活动主办方都取消他的喜剧表演。

“接传票者(里沙)已与妻子离婚,要照顾膝下年介3至11岁的3名孩子。他已对自己所犯的错误感到后悔和忏悔,也无意伤害他人。”

检署之前已两度驳回

总检察署之前已两度驳回里沙的陈情书。里沙于去年12月12日提呈第一份陈情书,第二份则是在今年4月6日提呈。

3项控状指出,现年40岁的里沙在2022年7月4日至6日之间,通过面子书个人名称“Rizal van Geyze”、Instagram “rizalvangeyzel”和TikTok “rizalvangeyzel”发布低俗内容,意图伤害他人感受。

上述3笔内容是于2022年7月13日中午1点17分,在武吉阿曼商业罪案调查部网络及多媒体罪案调查组办公室,经人读取。

里沙的这3项控状抵触1998年通讯及多媒体法令第233(1)(a)条文,并可在相同法令下的第233(3)条文治罪。

一旦罪成,可被判罚款最高5万令吉或入狱最高1年,或两者兼施,以及在定罪后继续犯罪,则每日罚款1000令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