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诉庭今日批准前首相夫人罗斯玛暂时取回护照的申请,以便她前往新加坡探望即将临盆的长女诺亚娜。

由法官哈德哈丽雅、阿兹曼和阿兹米所组成的三司,批准罗斯玛第4度提出的暂取护照申请。

罗斯玛的代表律师佳吉星告诉法庭,其当事人要求暂取护照,以在8月18至23日、8月26日至9月6日和9月9日至10月31日,赴新加坡探望女儿。

“控方也不反对这项申请。”

副检察司傅益廷(Poh Yih Tinn)证实,控方不反对罗斯玛的申请。

允依期出席聆讯

罗斯玛是在8月11日通过阿克伯丁与伙伴律师楼入禀申请通知书,以期取回护照前往新加坡探望预产期在8月28日的诺亚娜和家人。

罗斯玛在通知书中说,迄今她不曾在无故或没有合理的理由之下,在案件过堂及审讯期间缺庭。

她指出,她将回到大马出席她的砂校供电系统弊案上诉庭审。

上诉庭早前择定于9月18日案件管理。

第四度取回护照

这是罗斯玛第4度申请暂时取回护照,以前往新加坡,第一次是在2021年10月15日探望生下第二胎的诺亚娜,第二次是今年3月21日探望身体不适的外孙,以及6月15日探望女儿。

诺亚娜与哈萨克斯坦国籍的达尼亚婚后在新加坡定居。

去年9月1日,高庭裁决罗斯玛(71岁)在砂校电供弊案中的3项贪污控状罪成,宣判她监禁10年及罚款9亿7000万令吉,若无法缴还罚款,则须以坐牢30年取代。

不过,高庭批准罗斯玛在提出上诉期间,暂缓执行刑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