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午4点41分更新

联邦法院首席大法官东姑麦文指出,检控官撤销刑事案使得司法机构蒙上不白之冤,甚至有人给它贴上“恶人”的标签。

东姑麦文今日在2024法律年致词时促请公众理解,法庭在面对这类情况时往往束手无策。

她说明,一旦控方寻求撤销指控,法官只有“释放不等同无罪”(DNAA)或无罪释放的两种选择而已,别无他选。

她接着在没有点名被告下,提及去年的一宗刑事大案,其中法官在端出“释放不等同无罪”的裁决后,面对贪腐无能的指控。

东姑麦文这里所说的大案,相信是副首相阿末扎希的健思基金案,检方在去年9月4日撤销扎希全数47条控罪后,承审法官柯林因而给扎希“获释不等同无罪”的裁决,使得他形同摆脱这宗贪腐案。

阿末扎希也是国阵兼巫统主席。他在健思基金案中被控47条罪,其中12条为刑事失信罪、8条为贪腐罪、27条为洗钱罪。

司法公信力受损

此外,东姑麦文呼吁公众务必了解,决定撤控的是检察官而不是法庭,不应该错误地把检察官的决定,归咎于法庭。

她进一步叫屈道,法官冤枉地沦为民众责难的对象,而司法体制的公信力也受损。

“在其他例子,司法机构也因为其他机构的作为或不作为,而无理地被人描绘成恶人。”

她补充,在法庭宣判《雪州伊斯兰刑事法令》第28条文无效和另一宗案件后,公众对法庭的攻击更加激烈。

联邦法院于2021年裁定,“非自然性行为”的管制属于国会制法权限,因此宣判对付前述情况的《雪州伊斯兰刑事法令》第28条文无效。

案件性质遭到曲解

东姑麦文表示,不幸的是有人煽动公众情绪,导致上述两宗跟雪州法律相关的案件性质遭到扭曲。

“这些案件与伊斯兰宗教本身无关。它们只是试图重新确认,联邦和各州之间权力的明确划分。”

“有关法规据称赋予,州政府一些未列在《联邦宪法》州列表的权限。就算涉及的事务不是影响到伊斯兰宗教或伊斯兰法庭的管理,这两个案件也将会根据相同的原则来裁决。”

”某些不负责任者的评论,旨在描绘司法成含有特定的‘议程’或动机,要消灭我国伊斯兰或移除伊斯兰法律体系。”

“除了为了自己的利益而操纵这些案件外,这些人略而不提,通过清晰地诠释《联邦宪法》并定义国会和各州立法机构的权力,联邦法院将保障各州可持续使用伊斯兰法,因为它保证国会也无权削弱它。”

抨动员群众攻击法官

东姑麦文补充,针对这两个案件的某些公开评论不合理地质疑某些法官的个人信仰,甚至质疑他们做出此类决定的动机。

“另外,这些评论煽动了公众对司法的仇恨或恶意,或对这些被视为遭到扭曲的决定感到恐惧。”

“在另一个层面上,大批人群被动员起来恐吓法官。”

然而,她补充说,最近来自社会各界的人士告诉她,司法在实质和观感上都已经成为一个独立的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