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探讨制订《定期国会法》,民政党主席刘华才虽认同,可通过此法律让国会议员服务至届满,但他批评当权者不应靠这条法令来稳住弱势政府。

刘华才今日接受《当今大马》访问时,批评掌管法律事务的首相署部长阿莎丽娜和副首相阿末扎希提出《定期国会法》的出发点不恰当。

“我觉得阿莎丽娜和阿末扎希提出这个《定期国会法》的出发点 ,来稳住那个弱势的政府,是错的。”

“我觉得不应该这样做……因为我觉得一个政府必须由他自己本身的表现、他的成绩,来说服人民,来稳住他的政权,会来得比较恰当。”

赞同让议员服务届满

不过,刘华才却赞同需设《定期国会法》,让国会议员能够任至届满,完成工作。

“我的看法是,《定期国会法》就是让这些立法者,就是这些国会议员给他完成五年的工作。那个是我赞成的。”

“我赞成让国会议员或者说立法者在国会里面,做足五年,就是说选了你出来过后,就让你做五年,对国家的法律立法方面,你的贡献就是这个五年。这个是我的定义 。”

“可是五年里面,我必须要强调的有几样事情,要给这个国会足够的资源和权限。”

改提不信任动议程序

刘华才认为,若要推《定期国会法》,则要修改不信任动议或信任动议的程序,即让议员决定是否发起不信任动议,而非议长决定是否接受。

“如果是要投不信任票给首相,(如今)是国会下议院议长决定,是那个议长决定的,他要不要收罢了。”

“我觉得不可以,如果我们要推定期国会,如果你要给国会议员或立法者这个定期的国会,我是要求说,四分之一的国会议员,就可以要求有这个首相不信任动议。”

“是国会议员决定,不是议长决定。”

公平分配资源给朝野

其次,刘华才提出需公平提供资源予朝野国会议员,不能仅供给执政党的国会议员。

“你要给国会议员资源。我所谓给国会议员资源,不是给在朝的国会议员罢了。”

“现在好像(首相)安华这样,是给在朝国会议员罢了,在野的国会议员一分钱都拿不到。所以,我觉得这是不公平。”

“如果是要定期国会法,你要公平分配拨款给这些国会议员。”

表现不好仍可换政府

但刘华才也提醒,推《定期国会法》不意味着不能更换政府。

“可能很多人就会问我说,可以不可以换政府?可以咯。”

“我认同定期国会定义就是说,让国会议员服务满五年,就是给他五年的时间就对……国会议员是五年。政府未必,如果你的表现不好、你的成绩,交不出成绩。你所谓的承诺没有落实,就由这些222个选出来的国会议员来决定,到底你能不能继续当首相,还是要换政府。”

副首相阿末扎希昨日倡议提呈一项特别法案,立法让取得多数支持的政党或联盟在成立政府后,维持至任期届满,避免在执政中途垮台。

虽然扎希并没明言,但似乎他的建议就是净选盟过去多次提出的《定期国会法》。

政治学者黄进发撰文提醒,《定期国会法》能够杜绝在野党试图“凑数”,用法定声明来拉倒政府的行动。黄进发提醒,《定期国会法》无需修宪,因此安华应把握机会避免再有政变行动干扰施政。

不过,一些政治领袖对此建议有所保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