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前首相纳吉要求禁止媒体报道,但一马公司案承审法官柯林说明,他无权指示媒体如何报道案件的审讯,惟建议媒体呈现控辩双方的辩词。

“我无法指示记者以何种方式报道,那是他们的权利。”

“我只能说,就庭审中所发生的事,报道也许应当说明(控方证人)说了这些事情,而(辩方)以此事乃道听途说为由提出反对。”

柯林当时是在回应纳吉辩护律师沙菲宜的投诉。

不满媒体报道偏颇

沙菲宜申诉,某家网媒以偏颇的方式报道第49名控方证人,即反贪会调查官诺艾达(Nur Aida Arifin)的证词,却未报道辩方在庭上的抗议。

沙菲宜向法庭申请,禁止媒体报道诺艾达的证词。

他解释,辩方认为,诺艾达证词有诸多的道听途说或个人意见。

当柯林要求回应沙菲宜的申请时,主控官则回应说,他们没有意见。

本案将于周五(1月26日)续审。

纳吉在本案被控25项控罪。其中4项为滥权贪腐罪,涉及22亿7000万令吉,另外21项罪名则为接收与转移非法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