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方将发出传票,传召前一马公司法律顾问卢爱璇,从2月13日起为一马公司案出庭供证。

事缘控方第49名证人——反贪会调查官诺艾达(Nur Aida Arifin)今日因病无法出庭供证,承审法官柯林要求控方,确保会有另一名证人能够随时递补出庭。

检控官阿末阿克兰随即回答,继诺艾达之后的下一名证人为卢爱璇。

柯林:确保另一名证人准备好,以防万一。

阿末阿克兰:(传召卢爱璇出庭的)传票将于2月13日开始。

柯林随后宣布,展延今日庭审至周三。

为刘特佐同伙

警方是于去年7月7日逮捕卢爱璇。

卢爱璇曾任一马公司法律顾问与集团策略执行董事,也是本案通缉犯刘特佐的同伙。

卢爱璇被捕后表明,愿配合调查和协助追索一马公司资产。

前首相纳吉在本案被控25项控罪。其中4项为滥权贪腐罪,涉及22亿7000万令吉,另外21项罪名则为接收与转移非法收益。

在4项滥用职权的控罪中,纳吉被控于2011年2月24日至2014年12月19日期间,在吉隆坡武吉锡兰的大马银行犯下罪行。

至于21项洗钱罪名,纳吉被控于2013年3月22日至2013年8月30日期间在同一家银行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