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RC起诉纳吉民事案:明年2月13日开审
高庭择定明年2月13日起,针对SRC公司起诉前首相纳吉的11亿8000万美元民事诉讼案,展开16天的审讯。
根据《马新社》,高庭副主簿官苏利亚尼(Suriani Ujang)是今天在线上案件管理时,敲定上述审讯日期。
高庭择定明年2月13日起,针对SRC公司起诉前首相纳吉的11亿8000万美元民事诉讼案,展开16天的审讯。
根据《马新社》,高庭副主簿官苏利亚尼(Suriani Ujang)是今天在线上案件管理时,敲定上述审讯日期。
出席者包括纳吉的代表律师阿尔凡(Mohammad Arfan Wan Othman)和SRC公司的律师杨丽莎(Lisa Yong,译音)。
16天审讯日为2023年2月13日至16日、20日至23日、3月6日至9日、13日至16日。
拒绝暂缓审理案件
两天前,高庭法官阿末法魯斯(Ahmad Fairuz Zainal Abidin)裁定不会暂缓审理本案,因为纳吉针对SRC公司4200万令吉资金案向联邦法院提出的上诉,不会对其构成损害。
去年5月7日,SRC公司新管理层起诉纳吉和6名公司前董事,即SRC公司前主席依斯米(Ismee Ismail)、前执行长聂菲沙(Nik Faisal Ariff Kamil)和沙鲁(Shahrol Azral Ibrahim Halmi)、前董事苏伯(Suboh Md Yassin)、莫哈末阿扎(Mohammed Azhar Osman Khairuddin)和仄阿都拉(Che Abdullah@Rashidi Che Omar),但之后撤回对6人的提告,只列纳吉为唯一答辩人。
身为起诉人的SRC公司指控,纳吉滥用权力挪用SRC公司的资金来谋取私利。
因此,SRC公司要求法庭裁决,纳吉支付普通损害赔偿、惩罚性损害赔偿、利息、堂费和任何法庭认为合理的补偿。
SRC公司曾是一马公司子公司,如今为财长机构的全资子公司。纳吉曾在2012年5月1日至2019年3月4日期间,担任该公司的名誉顾问。
2020年7月28日,高庭法官纳兹兰裁决纳吉在SRC案7项罪名全部成立,即1项滥权罪、3项刑事失信罪和3项洗钱罪,处以监禁合共72年与罚款2亿1000万令吉。
纳吉随后提出上诉。上诉庭在去年12月8日驳回纳吉的上诉申请,维持高庭的裁决及刑罚。但上诉庭允准暂缓执行裁决,以待辩方向联邦法院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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