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权修宪案引起民间组织与一些执政党国会议员反对,但在野党国盟却没有异议。

伊党署理主席端依布拉欣透露,国盟不反对这项修宪案。

因此,一旦修宪案提呈国会,尽管受到一些在朝议员反对,政府有可能借助国盟议员的支持票来通过法案。

端依布拉欣接受《当今大马》访问时表示,国盟议员昨日聆听内政部长赛夫丁汇报后认为,这项修宪案有其必要。

不过他强调,国盟仍会待公民权修宪案提呈国会后,仔细阅读内容。

“如果它呈上(国会),我们不反对,并会支持修宪案。”

“但我们仍然会等待政府公布修宪案的细节。”

伊党认同内长解释

端依布拉欣认同赛夫丁的说法, 即政府需要区分公民父母生下的孩子和父母公民身份未知的孩子。

“对于弃婴,我们需要调查家庭背景。”

他说,在伊斯兰信仰,有必要确定血统。

团结政府共有147名国会议员(不包括6名变节的国会议员),因此仅差一票就可在国会下议院取得三分二多数。

而国盟则有74名国会议员,包括6名转向支持首相安华的国会议员。

一些后座议员反对

此前,民间组织质疑,公民权修宪案其中建议将加剧马来西亚的无国籍问题,如移除《联邦宪法》第14(1)(b)条文下的1(e)条款,或将加剧儿童的无国籍问题。

这些修宪建议也引起多名团结政府后座国会议员反对,并暗示可能不按党意投票。

此外,行动党武吉牛汝莪国会议员蓝卡巴就在国会指出,修宪案关于无国籍儿童或弃婴的部分备受争议,并要求政府暂缓提呈,以待更完善的修订案出炉。

哈山卡林则认为,政府没理由修改授予遗弃儿童法定公民身份的规定,强调将反对任何对弃婴不利的修宪。

尽管公民权修宪案遭到广泛批评,赛夫丁坚持有必要修订与弃婴相关法律,以防止移民滥用法律。

然而,批评者表示,赛夫丁(下图)用于合理化修宪案的条文,尤其是联邦宪法第二附录第三部的第19B条,不适用且不应用于“被遗弃”在医院的移民婴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