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首相纳吉一马公司案今日续审。反贪会调查官诺艾达供称,反贪会在盘问纳吉时,曾给过他机会辩驳一马公司案相关的指控。

“我们是以叙述的方式,提问并记录(纳吉的)供词。证人或被告皆有机会详细解释(案件)。” 

诺艾达(Nur Aida Arifin)为本案第49名检方证人,她今日在吉隆坡高庭接受纳吉律师旺阿兹万艾曼(Wan Azwan Aiman Wan Fakhruddin)的交叉盘问。

旺阿兹万艾曼当时要求诺艾达说明,反贪会2018年盘问纳吉的情况。

他声称,反贪会官员仅向纳吉展示了两份文件,并没有告知纳吉具体的指控和罪名。

首次在周末审理案件

两份皆为财政部的文件,据称含有纳吉2012年为一马公司收购独立发电厂 (IPP) Mastika Lagenda私人有限公司的签名。

检方认为,纳吉的代理人刘特佐促成了一马公司收购丹绒能源公司(Tanjong Energy Holdings Sdn Bhd)与Mastika Lagenda公司,让纳吉从中获得9089万9927令吉28仙的贿款。

本案将于明日续审,是2019年8月28日开审以来,首次在周末展开庭审。承审法官为柯林。

纳吉在本案被控25项控罪。其中4项为滥权贪腐罪,涉及22亿8293万令吉;另外21项罪名则为接收与转移超过20亿8147万令吉的非法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