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贪会主席阿占巴基的任期获延长一年后,反贪污与朋党主义中心(C4)批评,这彰显昌明政府的改革失败。

C4今日在文告中细数阿占巴基任期内的数桩丑闻,并质疑首相安华是否已仔细考量阿占巴基任期获延长事宜。

C4强调,去年已曾反对阿占巴基获续约,如今重申反对的原因。

“若不改革反贪会主席的任命制度,反贪会的独立和公信力将受质疑。”

“C4要求加快落实曾广泛讨论过的行政权力下放和民主化改革。”

质疑安华决定延长任期

C4表示,政府首席秘书祖基阿里是根据《2009年反贪会法令》第5(1)和(2)条文,宣布阿占巴基获得延长任期。

C4指出,联邦宪法第40(1A)条文规定,元首需根据首相安华的建议,作出委任反贪会主席的决定。

但C4强调,条文中“根据建议”一词剥夺了国家元首的酌处权,并认为阿占巴基任期获延长一年的决定完全源自安华。

C4表示,阿占巴基曾涉嫌违规超额持股,更使证券委员会和警方介入调查,虽然证券委员会较后认定阿占巴基未违反证券法令,但阿占巴基在调查期间,拒绝出席国会听证会,还起诉吹哨记者拉丽塔诽谤。

曾调查纳兹兰引发争议

C4也提及,阿占巴基曾领导反贪会高调调查SRC案法官纳兹兰(Mohd Nazlan Mohd Ghazali)。纳兹兰当时遭指控与SRC案存有利益冲突。

“七名法官一致裁定,在阿占巴基领导下的调查是‘无视司法独立’且‘时机奇怪’,使得该调查受到质疑。”

“首相(安华)在决定延长其任期前,是否已考虑这些具有争议的事件?”

C4强调,反贪会主席的任命制度饱受批评,民间组织已多次呼吁设立国会特委会以委任反贪会成员,惟至今尚未落实。

它说,新出台的《2024-2028年国家反贪策略》(NACS)已规定,必须重新审视反贪会主席的任命程序及解雇要求。

“若再拖延(落实)将对安华政府不利,因为反贪会调查政治人物的举动,尤其调查反对首相者,将被视为不公正和偏颇。”

“若不改革任命程序,政府的公信力和公众信心就会受损。”

“总之,重新任命一名丑闻缠身却未交代清楚的人,担任如此重要的职务,这令人失望。如果不下放集中在首相手中的权力,反贪会将受损。”

祖基阿里是在5月10日宣布,阿占巴基的任期获延长一年,这已是阿占巴基任期第二度延长。

阿占巴基是于2020年,接替因政权更迭而提出辞呈的原任主席拉蒂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