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推事庭今日批准《飞行奶油》导演凯里尔安华和制作人陈明庆的申请,而交由高庭检视有关蓄意伤害他人宗教情感罪的《刑事法典》第298条文是否合宪。

推事诺惹丽娜(Noorelynna Hanim Abd Halim)今日批准,两人寻求交由高庭检视该法律条文的申请。

“经过全面的研究和权衡,申请人在3月11日入禀的申请通知书以及在5月10日的书面和口头陈词,法庭认为这项申请是有依据的。”

“因此,法庭搁置两名申请人所面对的案件,直至高庭就宪法问题作出裁决为止。”

9月20日重新过堂

诺惹丽娜较后择定今年9月20日让案件重新过堂,以便各方通报高庭的诉讼进展。

两名被告的律师再益玛立(Zaid Malek,上图)也证实了推事庭今日的决定。主控团则来自总检察署的阿都马烈阿育副检察司以及娜蒂雅莫哈末。

凯里尔安华(Mohd Khairianwar Jailani)和陈明庆被控犯下蓄意伤害他人宗教情感罪。

两人之后申请由高庭检视2道宪法问题,即鉴定《刑事法典》第298条文(伤害他人宗教情感)是否已违反联邦宪法第10(1)(a)条文阐明的维护言论自由,另外,“伤害他人宗教情感”这个罪名的要素,是否违反了公平的审判权,因为这个不明确的措辞已违反联邦宪法第5和第8条文。

案件还在待审阶段

两人的案件仍在推事庭待审,未进入全面审理的阶段。

《飞行奶油》讲述少女艾莎(Aisyah)在母亲确诊癌症末期后,试图探索死后的世界。预告片释出的片段包括艾莎阅读圣经的画面,也有针对不同宗教膜拜场所的对话。

这部电影的某些情节据称也在社交媒体上引发争议,比如艾莎毫不回避地向非穆斯林朋友索要猪肉,及其父亲允许她脱离伊斯兰,教改信其它宗教。

凯里尔安华和陈明庆两人随后于1月17日被提控,罪名为蓄意伤害他人宗教情感,惟两人皆不认罪,更援引《1964年法庭司法权法令》第30条文,挑战《刑事法典》第298条文的合宪性。

推事诺惹丽娜于5月10日择定,今天裁决是否交由高庭检视《刑事法典》第298条文的合宪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