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RC国际公司起诉前首相纳吉案续审。SRC前董事苏伯供称,前首相纳吉在财长机构(MOF Inc)担任名誉顾问时,获称为“老板”或“上头”。

苏伯(Suboh Md Yassin)今日在吉隆坡高庭供证时形容,纳吉通过时任SRC公司执行长聂菲沙(Nik Faisal Ariff Kamil)全权掌控公司。

聂菲沙据称是纳吉的代理人,目前受到大马执法单位的追缉,以协助调查相关刑事案件。

苏伯称,聂菲沙代表纳吉掌控SRC公司,也没理会会他或其他董事,只有需要签署公司文件时才找他。

“起初,我会问他(聂菲沙)为何叫我签署文件。”

“(他)经常会以一些话来搪塞,暗示这些交易是纳吉的指示。例如,‘老板要的’(老板是指纳吉),或是‘上头要求的’(上头指的是纳吉)。”

“有时,他(聂菲沙)甚至不会来见我。他会叫跑腿带文件来让我签,然后再带回去。大多数情况下,我签署的文件,聂菲沙已签了。”

感觉只像个“橡皮章”

苏伯(下图)形容,这种做法好像他只是个“橡皮章”。

苏伯在2011年8月1日受纳吉委任为SRC董事,至2019年3月4日卸任。

苏伯表示,在SRC公司这种安排下,纳吉直接或间接透过聂菲沙从各方面控制公司,削弱了董事会的角色,以致董事会毫无实权。

他表示,虽然SRC是私人有限公司,但实际运作却像是一家政府机构。

“SRC就像是纳吉掌控的又一家政府机构,他当时是首相与财政部长。他全权掌控SRC,排除董事会。”

苏伯形容,他在SRC公司就像是扮演一个政府机构的公务员角色,只需要盲从“上头”的命令。

“若上头要求我们做某些事,我们没立场反对或推翻任何决定。”

不排除聂菲沙狐假虎威

苏伯补充,根据SRC公司章程,纳吉拥有绝对权力可以聘请与解雇任何董事。

此案承审法官是阿末法祖(Ahmad Fairuz Zainol Abidin)。

不过,在纳吉代表律师法翰交叉盘问下,苏伯也同意,聂菲沙“完全有可能”只是在狐假虎威。

他坦言,由于纳吉只会联系聂菲沙,以致董事会“什么都不懂”,只能通过聂菲沙来接触纳吉。

但他声称,纳吉基于他办事能力出色,才委任他入董事会。

SRC向纳吉追讨赔偿

苏伯是起诉人SRC公司的证人。案件将在明日续审。

这宗民事诉讼主要是审理2011年至2012年期间,SRC公司向公务员退休基金局(KWAP)贷款的40亿令吉,涉嫌违规交易。

SRC是一马公司的子公司,它与其子公司GMSB在2021年5月7日兴讼,起诉纳吉失信、滥权,以及为一己之私挪用SRC的资金。

纳吉目前正因SRC刑事案正在监狱服刑。他原本的刑罚是需坐牢12年,惟后来获特赦局减刑至6年,罚款也从2亿1000万令吉减少至5000万令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