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RC国际起诉前首相纳吉案续审。SRC前董事苏伯供称,执行长聂菲沙有可能向SRC董事会虚报信息,惟董事会鉴于需遵守“特定协议”,而未直接联系纳吉查证。

苏伯(Suboh Md Yassin)为起诉方SRC的证人,今日在吉隆坡高庭接受纳吉辩护律师莫哈末法翰(Muhammad Farhan Muhammad Shafee)盘问。

他同意法翰的说法,即聂菲沙(Nik Faisal Ariff Kamil)有可能向SRC董事会虚报信息。

法翰:聂菲沙的谎言遭揭穿,难道没有促使董事会直接联系第一答辩人(纳吉),以核实发给他们的所谓指示?

苏伯:需要遵守特定协议(certain protocols),第一答辩人有特定义务,这就是我们所处的情况。

法翰:所以就内部解决了?

苏伯:是的。

法翰:即便如此,董事会是否应该不顾一切地尝试联系第一答辩人?

苏伯:事后来看,是的。

苏伯并未详细说明所谓的“特定协议”。

聂菲沙曾隐瞒董事会

苏伯表示,自己与聂菲沙接触后发现,对方曾隐瞒董事会特定事务。

他所谓的特定事务,即SRC未呈交截至2013年的财务报表一事。

昨日,苏伯供称,聂菲沙为纳吉代理人,平日不会理会董事会成员,只有在需要签署公司文件时才会找上他们。

苏伯是在2011年8月1日受纳吉委任为SRC董事,至2019年3月4日卸任。

这宗民事诉讼主要是审理2011年至2012年期间,SRC公司向公务员退休基金局(KWAP)贷款的40亿令吉,涉嫌违规交易。

SRC是一马公司的子公司,它与其子公司GMSB在2021年5月7日兴讼,起诉纳吉失信、滥权,以及为一己之私挪用SRC的资金。

纳吉目前正因SRC刑事案正在监狱服刑。他原本的刑罚是需坐牢12年,惟后来获特赦局减刑至6年,罚款也从2亿1000万令吉减少至5000万令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