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马通讯及多媒体委员会昨日透露,正调查涉嫌在社交媒体,对国会短片发表“冒犯评论”者。惟捍卫自由律师团谴责,团结政府假借杜绝网络霸凌来打压人民的言论自由。

捍卫自由律师团总监再益玛立(Zaid Malek)今日发文告批评,希盟政府不尊重《联邦法院》第10(1)(a)条文所保障的言论自由。

他指出,通讯及多媒体委员会声称,此举是为‘遏制社会中的网络霸凌现象”的说法,根本说不通。

“任何理性者都看得出,把对国会(短片)的评论,牵扯去网络霸凌,是牵强、没逻辑,且荒唐的。国会是个公共机构,它不可能受网络霸凌。”

合理化压制批评手段

再益玛立也质问通讯及多媒体委员会,究竟是谁遭受网络霸凌?

“是国会还是国会议员?哪名议员宣称遭受网络霸凌?”

他也点出,通讯及多媒体委员会昨日发出的文告,根本没解释有关评论如何构成网络霸凌。

“这似乎是通讯及多媒体委员会和政府的另一种高压且违法的手段,即利用最近网络霸凌的舆论,来合理化其打击公众批评的行为。”

“政府正不断用《通讯与多媒体法令》第233(1)(a)条文来压制对它的批评。”

“如今,政府和通讯及多媒体委员会,似乎在利用近来发生的网络霸凌致死案,来为(它们)追捕评论者(的行为)辩护。这是可耻的。”

国会和议员需被审视

再益玛立提醒,国会是质询和表达心声的平台,旨在让民众受益,国会不能将民众视为敌人,甚至举报民众的言论。

“人民有权批评国会和国会议员。”

“把对国会程序或反对议员的批评或评论当作犯罪,是对国会成立最基本目的的误解。”

他说,认为议员可以用“被网络霸凌”作为躲避公众批评的理由,是个可笑的概念,民主国家并不允许这样做,公职人员需接受民众审视,包括接受批评和赞扬。

查4涉发表不当言论者

再益玛立继称,通讯及多媒体委员会此举是暴政的开端,若不加以制止,随之而来的是国会、国会议员或其代理人会更大胆的对批评者采取刑事行动,比如副议长南利举报了一名社交媒体用户。

他提醒,政府有责任维护宪法中所保障人民的言论自由,因此需停止援引通讯法展开的相关调查。

“若我们利用刑法来保护议员,免遭严厉言辞、批评或讽刺,那是对民主的嘲弄,也会使大马沦为国际笑柄。”

通讯及多媒体委员会昨日发文告表示,正在调查4名涉嫌在社媒国会短片下,发表不当言论者。

委员会表示,是在接获民众投诉后,采取行动,已分别在雪州万挠、吉打双溪大年、槟城北海及玻璃市加央向他们录供。

委员会透露,是援引《通讯与多媒体法令》第233条文,来展开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