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绑架非法禁锢女童案,男嫌犯明日面控15罪
刊载: Aug 7, 2024 11:29 PM | 更新: Aug 9, 2024 5:41 PM
涉嫌掳走6岁廖姓女童的31岁男嫌犯,明日将控上新山和古来法庭,共面对15项提控。
柔州总警长古玛(M. Kumar)今晚发文告表示,嫌犯将被带到新山法庭大厦和古来推事庭面控。
“警方已将两份调查报告提交给柔佛副检察司办公室,并收到指示会有15项提控。”
根据文告,这15项控状包括:
晚上11点50分更新
涉嫌掳走6岁廖姓女童的31岁男嫌犯,明日将控上新山和古来法庭,共面对15项提控。
柔州总警长古玛(M. Kumar)今晚发文告表示,嫌犯将被带到新山法庭大厦和古来推事庭面控。
“警方已将两份调查报告提交给柔佛副检察司办公室,并收到指示会有15项提控。”
根据文告,这15项控状包括:
- 《刑事法典》第363条文下1项提控,涉嫌绑架儿童,一旦罪成,可监禁最高7年和罚款。
- 《刑事法典》第346条文下1项提控,涉嫌非法禁锢,一旦罪成,可监禁最高2年。
- 《刑事法典》第292条文下7项提控,涉嫌拥有猥琐物品,一旦罪成,可监禁最高3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 2017年性侵犯孩童法令第8(b)条文下4项提控,涉嫌获取、收集或索取性侵犯儿童的内容,一旦罪成,可监禁最高15年和鞭刑至少3鞭。
- 2017年性侵犯孩童法令第10条文下1项提控,涉嫌拥有性侵犯儿童的内容,一旦罪成,可监禁最高5年,或罚款最高1万令吉,或两者兼施。
- 2017年性侵犯孩童法令第15(a)(ii)条文下1项提控,一旦罪成,可监禁最高10年,或罚款最高2万令吉,或两者兼施。
跨州寻获女童
文告也呼吁民众尤其父母,时刻关注孩子的活动及身心发展,以打击儿童性罪犯,并把犯罪者控上法庭。
6岁廖姓女童是于7月20日晚上8点30分,在新山地区一场盆舞节活动上遭掳走,引起全国关注。
警方经过连日追查后,在雪兰莪峇冬加里一间廉价酒店寻获女童,并逮捕31岁男嫌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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