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女童案被告前天被控15条罪,首相署部长阿莎丽娜提醒公众别发布或散播女童的照片。

她说,根据《2001年儿童法令》第15(2)条文,任何人禁止在媒体上发布涉及刑事审讯的孩童的照片。

“违反此规定可能会导致刑事提控。我们在处理涉及孩童的案件时,应当信任法律及其适当的程序。”

6岁的新山女童于7月20日晚上8点30分,在新山地区一场盆舞节活动上遭掳走,引起全国关注。警方经过连日追查后,在雪兰莪峇冬加里一间廉价酒店寻获女童,并逮捕31岁男子梁文胜。

8月8日,梁文胜(Leang Win Son,译音)分别在新山和古来法庭被控15条罪。他全数不认罪,最终以总数6万令吉保释金保外候审。

他面对的控状包括绑架、非法禁锢、非肢体性侵犯孩童、拥有猥亵物品等罪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