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部长法米重申,根据通讯部发布的记者伦理守则,新闻记者有权保密消息来源;但既然警方正在调查《当今大马》,记者也应该配合警方的调查。

法米是今天在吉隆坡出席活动后,在记者会上再次回应警方调查《当今大马》一事。

他今天的回应,与他三天前的评论相似。

警方自行报案

同样的,他并没进一步说明,所谓的“记者给予警方合作”是否意味着必须供出消息来源。

“如果参照推出的记者伦理守则,我们明确认可记者有权保密他们的匿名消息来源,这没有问题。”

“与此同时,我们也提到,在现在的情况下,与警方合作是必要的。这是因为就法规而言,警方若是收到投报,就必须展开调查。”

必须提到的是,警方这次是由武吉阿曼某名警官报案,而不是接获公众投报才查《当今大马》。

会否影响新闻自由排名?

至于此事会否影响马来西亚的新闻自由指数排名,法米表示,相关指数并非仅视乎当地的表现,也会受他国表现所影响。

他表示,马来西亚的表现可能仍处于相同的指标上,但因为其它国家有显著的改善,进而导致马来西亚落后。

“排名无法真正反映国家的情况,而是反映全球的情况。”

“所以,如果你维持在某个地方(指标),某些国家(排名)上升,则你的排名就会下降。”

当今拒透露消息来源

《当今大马》在8月6日引述匿名消息人士报道,武吉阿曼警察总部可能会有人事大调动,数名包括全国副总警长阿育汉(Ayob Khan Mydin Pitchay)、武吉阿曼全国刑事调查总监苏海利(Mohd Shuhaily Mohd Zain)在内的资深警官可能会调职。

全国总警长拉扎鲁丁同一天较后发出题为“不实声明”的文告强调,警方没有发布正式声明宣布人事改组,但在文内没有说明报道是否属实。

警方援引《刑事法典》第505(b)条文,以及《1998年通讯及多媒体法令》第233条文调查此案。

《当今大马》的三名记者哈利兹(Hariz Mohd)、南达古玛(Nantha Kumar)与沙林(Shahrin Aizat Noorshahrizam)已在昨天给供。他们拒绝透露消息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