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总警长拉扎鲁丁的“不能双重追诉”言论,继续引来批评。行动党甲洞国会议员林立迎表示,拉扎鲁丁的错误说法,反映警方普遍缺乏法律知识的问题。

林立迎今日发文告指出,他认同“捍卫自由律师团”顾问苏仁德兰的讲法,即联邦宪法第7(2)条文所规定的“一罪不二审”的原则,仅用于刑事诉讼,而非警方内部纪律调查和处罚。

如此一来,他表明无法接受拉扎鲁丁昨天的说法。

“全国总警长拉扎鲁丁不了解‘双重追诉’原则,令人难以接受,这种无知或许反映了警察法律知识不足的更广泛问题。”

林立迎敦促拉扎鲁丁公开澄清其言论。

透明处理黄荣强案件

林立迎也呼吁拉扎鲁丁透明处理黄荣强案件,切勿使用双重追诉为借口逃避。

“总警长(拉扎鲁丁)必须维护警方的诚信与信誉。他应该透明处理此事,而不是借用‘双重追诉’说法来混淆针对警员不当行为的调查。”

失聪电召车司机黄荣强今年5月底报案,投诉柔佛王储东姑依斯迈的警察随扈攻击他,在枯等两个月无果后,他上周三(14日)公布行车记录仪影片,要求警方交代案件的调查进度。

拉扎鲁丁同日较后回应称,警方廉正与标准执行部完成内部调查,并纪律对付了涉案的警员;但黄荣强律师苏仁德兰随后说明,他们无法接受打人警员只是接受纪律处分。

不过,拉扎鲁丁昨天(18日)澄清,上述警员是因为其未申报资产才遭纪律处分,根本与打人案无关。

他解释,既然黄荣强案已有刑事调查,若再有内部调查,则会构成“双重追诉”(double jeopardy,或译一罪两审)。

拉扎鲁丁也说明,警方调查报告则已在上个月重新提呈给总检察署,以决定下一步行动。

而苏仁德兰昨天较后表示,拉扎鲁丁对双重追诉的理解有误,联邦宪法第7(2)条文规定一个人不能因同一项罪行面临两次审判的原则,仅适用于刑事罪行,未禁止内部纪律调查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