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首相署部长再益敦促联邦政府介入劳勿榴莲农地争议,让榴莲农与新业者达到双赢局面。

再益今天在社交媒体X发文表示,执法单位封芭的举动伤害了榴莲产业,农民失去生计,而州政府所倾向的新业者也必须重新种植。

再益主张,法律诉讼并非处理这项土地争议的最佳途径。

“赢下庭案很容易,但难的是要让农地继续营运,他们需要农民的专业和经验。同时还会损失价值上百万令吉的榴莲。”

“为何联邦政府只是坐视不理,没有试图调解纠纷?这事件攸关重大公众利益,联邦政府应该介入,保护榴莲产业和农民的利益,当然还有皇家资源的利益。”

再益(上图)主张,联邦政府应该购置争议农地,然后让农民和新业者达成共识,并且提出对所有人都公平的合理方案。

“这才是双赢局面,包括对联邦政府而言,因为榴莲贩售到中国后政府可以抽税。”

再益所说的“皇家资源”相信是指涉农地的新业者“彭亨皇家榴莲资源公司”(Royal Pahang Durian Resources PKPP Sdn Bhd)。这家公司由彭亨州农业发展局(PKPP)和财团彭亨皇家榴莲集团(Royal Pahang Durian Group)联合成立。

前者是彭亨州政府子公司,后者则涉及彭亨皇室成员的私人企业。

若非土地局豁免难耕作多年

再益也说,若按章办事,劳勿榴莲农可能是在没有准证下入侵州政府土地,但他们长年来却是游走在法律的灰色地带,在当局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情况下耕作。

“如果没有土地局的默许或提供一些豁免,让他们种植榴莲,他们不可能可以种植猫山王那么多年。”

“我们都曾用‘马来西亚之道’(the Malaysian way)与当局打交道。我们会先申请(在劳勿的案例是向州政府申请土地租契),然后边等待回复边耕种。”

“等了很多年也等不到官方答复,直到有一天,庭令忽然传来,要停止种植活动。”

110名劳勿榴莲农民是于2020年8月28日入禀法庭,要求司法审核要求他们清空土地的通知。其余榴莲农则于同年9月9日入禀相同司法审核申请。

然而,关丹高庭法官莫哈末拉兹(Mohd Radzi Harun)于今年4月24日驳回204名农民申请。他判定,榴莲农是侵入者及土地清空通知是由土地管理方所发出,他也谕令向每名答辩人支付10万令吉。

国油应避免上庭诉讼

再益也提醒砂拉越州政府与国油公司,吸取劳勿榴莲案件的教训,就油气资源的开采权协商。

“如果马来半岛的政治人物没有急于用粗糙的大马协议(MA63)将沙巴和砂拉越纳入马来西亚,而是仔细研究这两个地区的法律,并修改联邦法律,我们就不会有目前面对的争议。

”法庭必须是最后的手段。半岛和砂拉越的代表必须谈判,直到找到解决方案。请不要把律师推到最前端,当需要和平解决问题时,他们不是最好的选择。”

砂拉越州政府在2020年宣布,把美里和马鲁帝岸上开采石油及天然气的开采租约权颁发给州政府控制的砂拉越石油与天然气公司(Petros)。这意味州政府已经控制该地的油气资源。

砂拉越早前向国家石油公司发出最后通牒,要求国油公司在10月1日之前达成协议,在砂拉越开发的石油和天然气之交易权交给砂拉越政府。

《亚洲新闻台》引述政府官员报道,国油公司考虑起诉砂拉越政府,以捍卫国油公司作为马来西亚油气资源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