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诉庭择定11月18日裁决,是否维持高庭的原判,即巫统京那巴当岸国会议员邦莫达及妻子芝芝伊芝蒂维持在贪污案中无罪释放。

上诉庭是今早择定上述日期,宣布控方的上诉结果。

本案副检察司为玛志亚(Maziah Mohaide),邦莫达和芝芝的代表律师为迪慕兰(M Athimulan)和古玛仁登(K Kumaraendran)。

吉隆坡高庭法官阿兹哈(Azhar Abdul Hamid)在去年9月7日批准邦莫达和芝芝的刑事检讨申请,推翻地庭的表罪成立判决。

当时,阿兹哈表示,刑事法庭在本案拥有改判的自由裁量权。

前年9月2日,吉隆坡地庭裁决,邦莫达和妻子芝芝在280万令吉的贪污案中,双双表罪成立。

分别被控三项控罪

2019年5月,邦莫达被控三项受贿罪名,而芝芝伊芝蒂(Zizie Izette)则面对三项串谋罪,但两人均不认罪。

邦莫达被指于2015年6月担任Felcra非执行主席时受贿,进而在反贪会法令第17(a)条文下面对3项控罪。

第一控状声称,邦莫达于2015年6月12日收取一名大众信托基金的投资中介玛迪阿都(Madhi Abdul Hamid)的220万令吉贿金,以促使时任第二财政部长批准联邦土地统一及复兴公司,向该基金投资1亿5000万令吉。

第二控状声称,邦莫达2015年6月19日,通过妻子芝芝伊芝蒂(Zizie Izette A. Samad)的银行账户,收取玛迪阿都总共26万2000令吉的贿金,以促使时任第二财政部长批准联邦土地统一及复兴公司,向该基金投资1亿5000万令吉。

第三控状声称,邦莫达于2015年6月15日,通过妻子芝芝伊芝蒂的银行账户,接受另一名大众信托基金的另一名投资中介诺海里(Norhaili Ahmad Mokhtar)总共33万7500令吉的贿金。

芝芝伊芝蒂则面对3项涉及320万令吉的串谋贪腐控罪。3项控状都声称,她与邦莫达串谋受贿,抵触反贪会法令第17(a)条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