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马人权委员会证实,收到一名男囚犯遭受鞭刑后死亡的报告。

人权会今日向《当今大马》证实,昨日接获吉打波各先那(Pokok Sena)监狱一名受刑囚犯身亡的报告。

《当今大马》阅览的报告指出,囚犯扎依迪(Zaidi Abd Hamid,49岁)的家属被告知,他于周一(10月7日)凌晨2点离世。

扎依迪曾在2015年被判死刑。

不过,在大马废除强制死刑后,扎依迪的刑罚于9月10日从死刑改为监禁33年,12下鞭笞。

受刑一周后严重出血

报告声称,扎依迪在受刑一周后开始严重出血,已引起家人担忧,尤其他向来有高血压。

“10月6日,扎依迪妻子曾申请探监,惟遭拒。其家人非常担心扎依迪的健康状况,并曾要求监狱当局将他送往医院接受治疗。”

“不幸的是,10月7日早上约9点,家属接到扎依迪去世的消息。”

根据死亡证明,扎依迪的死因为“臀部钝器创伤导致的败血后遗症”。

他是在前往吉打亚罗士打中央医院(Hospital Sultanah Bahiyah)中途去世。

据悉,扎依迪在服刑期间有服用高血压和糖尿病药物。

《当今大马》已寻求波各先那监狱回应。

质疑监狱医疗资源质量

生命权倡导组织“Hayat”执行长周铨洋在接受《当今大马》采访时,呼吁当局立即尸检和调查,以确定扎依迪的健康状况是否导致其死亡。

“但不能改变的事实是,既然他患有这些疾病,本就不应对他施以鞭刑,因为鞭刑带来的伤害风险始终高于法律允许的范围。”

周铨洋接着质疑,监狱内的医疗资源质量。

他认为,在鞭刑后延迟提供医疗救治,可能是导致扎依迪死亡的因素之一。

“他(扎依迪)已改判终身监禁,他本有机会获得救赎并在监狱外继续生活。但他和家人被剥夺了这个机会。”

“如果政府不能保证,所有遭受鞭刑者除了痛苦之外不会有其他并发症,那么这种惩罚就不应该成为刑法的一部分。”

不能确保安全就别行刑

周铨洋(上图)强调,如果政府不能确保接受鞭刑者的安全,尤其是健康早已出现问题者,那鞭刑就不应成为一种刑罚。

他指出,在另一起案件中,律师们也曾为一名四肢瘫痪的贩毒囚犯争取减刑,要求基于其健康出现问题而免于鞭刑,但上诉遭驳回。

“鞭刑一直是有争议的课题,尤其是联邦法院在上周裁定鞭刑必须分开执行。这增加了风险,因为一些或面对健康并发症的人,可能会被认定为‘适合’接受鞭刑。”

刑事程序法典规定,只有当医务人员证明囚犯不适合鞭刑时,才可免除鞭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