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会报道

旅游部长张庆信建议将单日住房时长调整至至少23小时,遭一些酒店业者直指不合理。他如今表示,酒店的“入住与退房”时间,其实不属于其部门的管控范围。

张庆信今日在国会表示,据《联邦宪法》规定,酒店“入住与退房”时间是州政府透过地方议会来管理。

“据《1992年旅游业法令》或第482号法令规定,旅游(用途的)住宿场所都需要注册,包括酒店。”

“但对于(旅游住宿场所)运营的监督与执法,则不属于该部门(旅游部)职权范围。”

此前有酒店客人在社媒抱怨自己仅获准在下午4点入住酒店,并在隔日早上11点便需要退房。张庆信因此建议酒店业者重新调整房客入住和退房的时间,以便提供房客至少23个小时的单日住房时长。

将探讨由旅游部管控

张庆信也是民都鲁国会议员。他透露,自己已于17日就类似事件,与酒店业者讨论。

“在那会议后,为进一步提升酒店运营,旅游部将与房屋及地方政府部、州政府,以及其他利益相关者探讨,是否有必要将管控纳入第482号法令。”

针对土著团结党武吉干当国会议员赛阿布胡仙(Syed Abu Hussin Hafiz Syed Abdul Fasal)和行动党升旗山国会议员瑟丽娜(Syerleena Abdul Rashid)提出,关于改善酒店服务品质建议的附加问题,张庆信重申,这暂不在其部门管辖范围内。

张庆信11日发文告促酒店业者将单日住房时长调整到至少23小时,并称这在外国很普遍。

不过,马来西亚酒店业者协会(MAHO)执行董事沙哈鲁丁(Saharuddin M Saaid)则认为此要求说不通。

沙哈鲁丁更调侃,对张庆信所谓的外国“普遍做法”感到好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