瓜拉登嘉楼高庭驳回控方提出的初步反对,拒绝撤销《砂拉越报告》主编凯丽就刑事诽谤登州苏丹后一案的上诉。

《马新社》报道,高庭法官莫哈末拉兹(Mohd Radzi Harun)通过Zoom进行的审讯中作出此决定,凯丽也参与了线上庭审。

“在审查了目前为止的证据后,就初步反对而言,我裁定驳回控方的初步反对。”

“尽管上诉人主张她不接受大马法院对此案及本次上诉的管辖权,但上诉人应有权利为她的上诉辩护,因为她的上诉围绕在本法院是否有权受理此案。”

法官随后指示,以实体的方式开庭审理凯丽的上诉,而凯丽、其代表律师郭义雄(Guok Ngek Seong,译音)和副检察司凯鲁丁(Mohd Khairuddin Idris)领导的检控团需亲自出庭。

法官说,若凯丽未能亲自出庭,法院将在案件审理结束时予以考量。

“上诉人不接受大马法庭管辖权的法律效力及其在上诉中的影响,将在案件审理结束时作出决定,而不是在这个初步反对阶段。”

“这一问题仍然存在,双方应继续在上诉聆审中就此问题进行陈述。”

法官也择定11月3日为此上诉进行案件管理。

今年中,检方也曾要求撤销凯丽的上诉,惟法官拒绝,并要求检方等到本案的上诉记录就绪后再提出此事。

凯丽称不曾接审讯通知

2月7日,瓜拉登嘉楼推事庭在凯丽缺庭下,裁定她诽谤登州苏丹后诺扎希拉的罪名成立,处以两年监禁。

不过,凯丽在翌日即入禀上诉,要求撤销对她的定罪裁决,以及两年监禁的判刑。

她申诉,自己与律师皆不曾接到审讯通知。

凯丽在本案中,被控在其著作《砂拉越报告:揭露一马公司内幕》诽谤诺扎希拉,抵触《刑事法典》第500条文。

而民事诉讼方面,上诉庭裁定,凯丽等三造诽谤诺扎希拉成立,须支付30万令吉赔偿金和12万令吉庭费。

案件仍在上诉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