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相安华委任四人出任司法委任委员会成员,其中包括前总检察长依德鲁斯。

司法委任委员会(JAC)今早发文告宣布,安华委任的新成员有依德鲁斯(Idrus Harun)、联邦法院退休法官再农阿里(Zainun Ali)、砂拉越总检长塔拉(Talat Mahmood Abdul Rashid),以及玛拉工艺大学法律顾问哈迪妮(Hartini Saripan)。

委员会说明,这项任命是按照《2009年司法委任委员会法令》第5(1)(f)条文规定进行,任期从11月1日直至2026年10月31日,为期两年。

委员会表示,当局是因着前成员的任期在9月3日结束,才委任新成员。

此前委员会成员包括前联邦首席大法官劳勿斯(Md Raus Sharif)、砂拉越前律政司阿都拉扎(Abdul Razal Tready)、国际伊斯兰大学(IIUM)法学教授姗拉哈优(Shamrahayu Ab Aziz)以及联邦法院前法官苏里亚迪哈林(Suriyadi Halim Omar)。

委员会也感谢前成员的付出与服务。

司法委任委员会是负责挑选适任者担任高等法院(包括联邦法院、上诉庭、高庭)的法官。

在上述四人受委前,司法委任委员会只有四名成员,分别是联邦法院首席大法官东姑麦文(Tengku Maimun Tuan Mat)、上诉庭主席阿邦依斯干达(Abang Iskandar Abang Hashim)、沙巴和砂拉越大法官阿都拉曼瑟布里(Abdul Rahman Sebli),以及联邦法院法官娜丽妮(Nallini Pathmanathan)。

据《2009年司法委任委员会法令》第13(4)和(5)条文,司法委任委员会开会的法定人数为7人,包括主席。若有成员资格遭取消,法定人数则可减少至5人。

2022年11月,马来统治者理事会建议改善“司法委任委员会”的委任机制,把原属首相的成员委任权转交其他法律机构,以确保司法任命更为平衡与独立。

司法委任委员会由9人组成,其中4人由现任大法官出任,剩余五人则由首相委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