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午12点51分更新

一马公司案续审,承审法官柯林要求辩方说明,需耗时多长来宣读长达525页的证词。对此,前首相纳吉律师沙菲宜回称,其当事人是最优秀的演说家之一。

“我的当事人是最优秀的演说家和朗读者之一。”

当时,柯林询问辩方,纳吉需要多长时间才能够宣读完分成上下卷的证词。

柯林表明,希望辩方加速宣读纳吉的冗长证词。

对此,沙菲宜回应,其当事人会注意这点。

交代工作经历和政绩

纳吉随后在证人栏中开始宣读证词的前五页,内容涵盖其1953年7月23日出生于彭亨瓜拉立卑的背景,以及政治生涯的起步,直至2009年4月3日出任首相的过程。

他说起自己的学历背景,以及1976年从政前,曾短暂在国家银行工作,随后受雇于国油担任公共事务经理的工作经历。

他也忆述自己任相期间努力推出新的经济自由化措施,以吸引和维持海外投资;透过新经济模式(NEM)调整补贴政策;推动自由贸易协议。

他表示,自己引进了“一个马来西亚”(1Malaysia)的概念以加强种族关系;以绩效制颁发政府奖学金;废除《1960年内安法令》;拟定《2012年和平集会法令》,促进公民和平集会的宪赋权利。

胪列兼任财长前例

纳吉也提到,自己并非首个同时兼任首相和财长的国家领导人。

他举例,第一任首相东姑阿都拉曼于1957年至1959年,以及1960年至1962年间,兼任这两个职务;第二任首相阿都拉萨,即纳吉的父亲,也于1970年至1976年期间同时出任这两个职务;第四任首相马哈迪则是在1990年代短暂兼任财政;第五任首相阿都拉也在任内出任这两个职务。

“兼任这两个职务能够让首相监督和协调经济及财政政策,这一做法延续至今,现任首相(安华)也这样做。”

纳吉自行修改证词

就在此时,沙菲宜询问纳吉,是否曾修改过证词;纳吉回称确实有修改,惟书面证词仍维持原样。

沙菲宜随后请求暂停庭审,以便辩方律师团队能够查核纳吉的证词。

沙菲宜解释,辩方已尽最大的努力,在一个多月内拟好纳吉的书面证词,惟缘于与加影监狱协调上的种种困难,而难以与纳吉会面记录其证词。

柯林随即宣布庭审暂停,直至下午2点。

今日庭审中,沙菲宜告知法庭,辩方将传召包含专家证人在内的另外20名证人。

10月30日,吉隆坡高庭裁定纳吉在一马公司案的25项控罪全数表面成立,须出庭抗辩。

这25项控罪包括4项滥权及21项洗钱罪名,案情涉及一马公司被挪用的的22亿7000万令吉。

纳吉此前已在SRC刑事案罪成,目前正在监狱服刑。他原先的刑期为12年监禁,惟后来获特赦局减刑至6年,罚款也从2亿1000万令吉减少至5000万令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