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会报道

国会下议院三读通过《通讯与多媒体法令》修订案。

今日在通讯部长法米总结发言结束后,正当国会下议院议长佐哈里阿都准备指示就修订案进行声浪表决时,伊党巴西马国会议员阿末法德里要求展开记名投票,并获得了15名在野议员的支持。

法案最终以59人赞成、40人反对、1人弃权、122人缺席的情况下,通过了二读。

下议院随后以声浪表决的方式,通过了法案三读。

多数议员表示担忧

共24名朝野议员参与了此次修订辩论环节,多数人皆对拟议修订内容深表担忧,更有多名议员要求将法案移交特别委员会,以完善其中的定义。

其中,公正党士拉央国会议员梁自坚建议,交由公账会来审阅相关修订案。

他说明,尽管修订案在政策和理念上值得支持,其界定却是过于宽泛。

“这会带来问题,因为无法确实列出所有被允许或禁止的行为。”

土团党打昔牛汝莪国会议员旺赛夫附和梁自坚的提议,主张将修订案应交予特别遴选委员会进行审议。

法案内容定义含糊

行动党武吉牛汝莪国会议员蓝卡巴则指出,其中“极度淫秽”(jelik melampau)的界定不明确。

他也强调,第233条文存在遭到滥用的风险。

“此前的主要问题,是‘冒犯’这个词汇过于含糊。这项修订是否提供了更清楚的界定?特别时新增的‘极度淫秽’。”

“我收到了多种对这个词汇的解释,但没有一种是明确无误的。目前仍然无法确定什么构成‘极度淫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