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邦政府要求吉隆坡反贪集会主办方依法取得场地业主许可引发不满,社运艺术家法米惹扎更是制作前后对比图,讽刺政府换了位置换脑袋。

政府发言人法米昨日开腔,力挺警方要求人民仇贪秘书处取得场地业主许可的做法,宣称这是法律的明确规定。

为此,法米惹扎扒出法米于2015年3月28日,就“抗争到底”(Kita Lawan)联盟集会发出的推特帖文。

当时,法米写道,“和平集会乃是宪法载明的基本权利。祝愿集会顺利,祝民主庆典圆满。”

法米惹扎将这则帖文,搭配上法米2015年3月7日出席集会的照片,注释为“掌权以前”,并将法米昨日发言的新闻报道,搭配法米近照,注释为“掌权以后”。

人民仇贪秘书处拟于本周六(1月25日)号召反贪集会。按原订计划,集会将于当日下午2点30分在吉隆坡Sogo商场前集合,接着游行至独立广场。

秘书处表明,集会地点皆为公共场所,警方却是另设条件,要求他们征求相关地点业主的同意。

对此,内政部长赛夫丁纳苏丁开腔力挺警方,并声称独立广场有业主,所以需先向隆市政厅申请许可;如果是在Sogo商场外集会,则需获得Sogo商场业主的许可。

警方随后表明,由于反贪集会未附上集会地点业主同意书,本周六将在吉隆坡举行的反贪集会不合法,促民众勿参与。

政府与警方的态度,随即引发律师、民代、公民组织,甚至团结政府成员党的多方抨击,斥责当局阻碍与打压集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