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首相慕尤丁拟议就自身的煽动案件,挑战《煽动法令》部份条文抵触宪法。

代表律师阿米尔韩查(Amer Hamzah Arshad)今日告知吉隆坡高庭,己方有意援引《1964年法庭司法法令》第84条文入禀这项申请。

他解释,本案涉及难度非同寻常的法律问题,需要联邦法院予以裁决。

承审法官莫哈末加米尔(Muhammad Jamil Hussin)随后择定,于3月6日过堂以移交文件。

检控官为阿兹李娜(Azlina Rasdi)。

能吉里州席补选期间的8月14日,慕尤丁演讲内容涉嫌煽动,声称在上届大选后尽管获得115名国会议员的支持,时任国家元首苏丹阿都拉却未召见他以宣誓出任首相。

慕尤丁随后被控以《1948年煽动法令》第4(1)(b)条文,并可在同一法令第4(1)条文下治罪,一旦罪成,可被判处不超过5000令吉的罚款,或监禁不超过3年,或两者兼施。

慕尤丁于今日早些时候也坚称无辜,否认犯下煽动罪。

马大法律系讲师阿兹米沙隆(Azmi Sharom)此前曾于2015年挑战《1948年煽动法令》违宪,惟失败。联邦法院当时裁定,该法令符合宪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