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午5点58分更新

前首相纳吉一马公司案续审。一马公司前董事仄诺丁供称,纳吉身兼多职,可能会令一马公司董事对其角色感到混淆。

仄诺丁(Che Lodin Wok Kamaruddin)今午向高庭供称,纳吉当时同时担任首相、财政部长,以及一马公司顾问局主席。

仄诺丁接受纳吉代表律师沙菲宜(Muhammad Shafee Abdullah)交叉盘问,在解释为何会议记录显示董事们向纳吉征询意见而非向整个顾问局时,如此表示。

一马公司由财长机构(MOF Inc)全权持有,财长是该机构的唯一股东。

为何请示纳吉非顾问局

在交叉盘问时,沙菲宜询问为何一马公司董事会会议记录显示,董事们向顾问局主席请示一马公司海外投资事宜,以及其对马来西亚的影响。

沙菲宜:为何董事不请示整个顾问局,而是请示顾问局主席(纳吉)?

仄诺丁:这可能是因为我们会混淆纳吉的角色,他当时身兼财长、顾问局主席,以及首相。

然而,仄诺丁强调,一马公司章程并为未赋予纳吉绝对的权力,让他仿佛“像个独裁者”。

仄诺丁所指的是一马公司章程第117条文。不过,控方认为该条文赋予纳吉委任董事、管理高层,以及财务决策的权力。

沙菲宜:在公司内,第117条文是否赋予首相近乎独裁者般的权力?

仄诺丁:没有。

沙菲宜:为何没有?

仄诺丁:一马公司许多方面的运营事项,无需依据第117条文来获得批准。因此,若将第117条文解读为赋予首相独裁权力,那在许多方面都会扰乱一马公司的运营。若按照这样的解读,每件小事务都必须根据第117条文(获得纳吉)批准(才执行)。

沙菲宜:有发生过这样的情况?

仄诺丁:没有。

没联想到刘特佐是纳吉顾问

另外,仄诺丁也供称,在2009年9月26日时,没联想到在逃商人刘特佐是纳吉的顾问。

仄诺丁在忆述当天会议情况时表示,刘特佐将手机交予董事会主席莫哈末峇克(Mohd Bakke Salleh),让其与纳吉通话。

他说,刘特佐当天是以沙地阿拉伯代表身份出现,但并未参与会议。

他指,在会议开始前,刘特佐接到纳吉来电,接着将手机交给莫哈末峇克,向董事传达沙地阿拉伯王室的祝福后,便离开。

仄诺丁:他(刘特佐)没留下。

沙菲宜:(刘特佐在一马公司没出任职务,却出现在会议上)这是否不寻常?

仄诺丁:他并非董事,我反对,也向公司秘书传达过这点,因为刘特佐并非董事。

沙菲宜:谁邀请他(刘特佐)?

仄诺丁:我猜是(一马公司)管理层,可能是一马公司前执行长沙鲁哈米(Shahrol Azral Ibrahim Halmi)。

沙菲宜:会议上有人说刘特佐是纳吉顾问吗?

仄诺丁:我当时没联想到,也没印象(有人说)他是纳吉的顾问。

控方认为,刘特佐在一马公司的所作所为,都得到纳吉默许。

当沙菲宜询问仄诺丁所述是否为帮助纳吉时,仄诺丁表示,他只是如实陈述2009年至2016年自己担任一马公司董事和主席期间的事实。

案件将在明日续审。

纳吉在本案被控25条控罪,包括4项滥权及21项洗钱罪名,案情涉及一马公司被挪用的的22亿7000万令吉。

吉隆坡高庭已于去年10月30日裁定,纳吉在本案的控罪全数表面成立,须出庭抗辩;纳吉已于今年1月24日完成自辩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