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首相纳吉一马公司案续审。一马公司前董事仄诺丁称,纳吉在近16年前出席一场一马公司官员和高盛集团之间的会议,并无不妥。

仄诺丁(Che Lodin Wok Kamaruddin)今日以辩方证人身份出庭。

他透露,当纳吉于2009年11月在纽约四季酒店(Four Seasons Hotel)套房内,会见华尔街银行高管,包括高盛前执行长贝克凡(Lloyd Blankfein)和高盛集团前董事雷斯纳(Tim Leissner)时,他也人在现场。

面对纳吉代表律师旺阿兹万艾曼(Wan Azwan Aiman Wan Fakhruddin)盘问时,仄诺丁承认,在逃商人刘特佐当时也在同一家酒店。

称刘特佐没参与讨论

不过,仄诺丁(上图)表示,刘特佐未参与纳吉与贝克凡的讨论,而是待在另一间房间内。

他强调,纳吉从未指示他或董事会批准过高的费用给高盛,而当时的合作及费用是由一马公司前执行长沙鲁哈米(Shahrol Azral Ibrahim Halmi)及其管理团队所安排。

他透露,沙鲁哈米也出席那次在纽约四季酒店的会议。

沙鲁曾以检方证人身份出庭供证。

旺阿兹万艾曼:鉴于一马公司当时已是高盛的客户,纳吉与高盛(代表)会面,是否有不寻常或不妥之处?

仄诺丁:没有,根据我了解,这会面既没不寻常,也没不妥之处。它是努力吸引外资,并推广马来西亚作为投资地点的安排之一。

会面后纳吉没发指示

仄诺丁也披露,纳吉在这次非正式会面后,未向董事会或管理层发出任何指示。

他强调,纳吉未指示董事会批准任何与高盛的特定交易。

纳吉当时也是一马公司顾问局主席。

仄诺丁的证词旨在支持纳吉的说法,即纳吉没参与,也不晓得一马公司的任何不当行为。

纳吉辩称,一马公司所有不法行为,均由刘特佐(上图)及公司的管理层成员所策划。

然而,检方则认为,刘特佐在一马公司的所作所为,均获纳吉默许。

仄诺丁也向法庭表示,一马公司董事会在没有纳吉的指示下,独立作出所有财务和战略决策。

纳吉在本案被控25条控罪,包括4项滥权及21项洗钱罪名,案情涉及一马公司被挪用的的22亿7000万令吉。

吉隆坡高庭已于去年10月30日裁定,纳吉在本案的控罪全数表面成立,须出庭抗辩;纳吉已于今年1月24日完成自辩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