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男子涉嫌在社媒发布贴文侮辱国家元首及统治者理事会而受罚3万令吉,捍卫自由律师团对此强烈不满,谴责政府扼杀言论自由。

捍卫自由律师团(LFL)总监再益玛立(Zaid Malek)今日发文告怒斥政府,并批评当局援引《1998年通讯与多媒体法令》调查此案已滥用法律。

他警告,若民众在网上发表意见,即便稍有不准确,也可能遭警方严厉审查,最终将令人民噤声。

“任何人都可能犯下无心之错。难道他们就该因此入狱吗?这将扼杀言论自由。”

“《联邦宪法》第10(1)(a)条文说明,言论自由是人民的基本权利之一,这权利必须严格捍卫。不能因某些言论据称‘虚假’就受到刑事对付。”

2月25日,被告祖哈里(Johari Ismail,67岁)承认发布一则贴文,称马来统治者已议决对现任政府采取行动,因为政府未能履行前首相纳吉的特赦令附录。

祖哈里的贴文涉嫌侮辱国家元首及统治者理事会,并在认罪后被判罚款3万令吉。

制造寒蝉效应

再益玛立认为,无论祖哈里言论是否属实,公开讨论特赦令附录课题是攸关国家利益。

“祖哈里因违反《通讯与多媒体法令》第233(1)(a)条文遭起诉,并判处高达3万令吉的罚款,这是不能接受的。作为一名普通大马公民,他无力支付罚款,如今已入狱。”

“这届政府已变相地将《通讯与多媒体法令》第233(1)(a)条文当作‘反假新闻法令’来使用,这次的提控和裁决,无疑会对一般民众产生寒蝉效应。”

“政府不应滥用法律,随意提控和让参与这类讨论者坐牢。若某些言论有误或不准确,政府完全有能力利用其强大的通讯资源来反驳。”

别忘曾反对反假新闻法

再益玛立也提醒首相安华和希盟,它们过去曾反对反假新闻法令。

“反对反假新闻法令的理由,理应与《通讯与多媒体法令》第233(1)(a)条文相似。事实上,这正是希盟当年承诺废除该条款的原因之一,但它们如今却公然违背这承诺。”

“涉及公共利益的‘假新闻’应获得解决和回应,但政府不应因此刑事起诉民众。否则,社会将陷入独裁主义的深渊,所有与公共利益有关的讨论,都只能是符合政府当局认可的‘官方叙述’。”

捍卫自由律师团也担忧媒体有关祖哈里的报道,报道称祖哈里是抵触《通讯与多媒体法令》,并描述为损害王室声誉。

“这是另一个危险的立场,因为王室机构涉及许多公共行政事务,包括批准特赦。仅因谈及王室,不意味着这类言论的目的就是要损害王室声誉。”

“我们在此提醒政府,不应透过随意提控的方式,制造恐惧,令言论自由变得名存实亡。任何对‘假新闻’的回应,不应以牺牲言论自由为代价。”

前首相马哈迪在二度执政时,于2019年废除《反假新闻法令》。政府当时表示,废除该法符合其废除恶法的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