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员莫哈末法力涉嫌对一名女摄影师做出猥亵手势而被控上庭,但他否认有罪。

《马新社》报道,现年33岁的莫哈末法力(Muhammad Faris Ariffin Tait)被控于去年12月13日,下午3点58分,在敦拉萨路(Jalan Tun Razak)附近一栋建筑物前,对一名26岁女子做出猥亵手势。

根据控状,被告抵触《刑事法典》第509条文,该条文规定,若罪成可判处最高5年监禁、罚款,或两者兼施。

副检察司阿斯尼塔(Vivi' Asnita Zaina' larifin)建议将保释金额设在7000令吉,外加一名担保人。

不过,莫哈末法力代表律师特里帕吉星(Tripatjit Singh)则以其当事人是警察,没有潜逃风险为由,要求降低保释金额。

“我当事人需负责家庭开销,包括父母。他妻子没工作,而且他们育有一名孩子。因此,我们请求法院设定最低保释金额。”

推事亚伦乔迪(M.S. Arunjothy)最终批准以3500令吉保释,外加一名担保人,并择定5月14日过堂。

去年12月,一名研究助理向警方报案,指控某警员在挺巴集会上,对其作出猥亵动作。

据报案书,音丹扎希拉(Intan Zaahirah Sulaiman,25岁)表示,案发日期为12月13日,当时自己正在吉隆坡的挺巴集会上拍照。

她指出,当时一名警员看着她,做出影射口交的猥亵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