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首相纳吉一马公司案续审。退休调查官拉惹哥柏供称,一马公司董事会不曾批准将7亿美元资金汇到离岸公司Good Star。

拉惹哥柏(R Rajagopal)为辩方证人,他今日在辩方律师旺阿兹万艾曼(Wan Azwan Aiman Wan Fakhruddin)盘问时,说明自己就一马公司转移资金至Good Star的调查结果。

“董事会不曾发出指示,将7亿美元汇到Good Star账户。”

“我的调查显示,这笔资金汇入Good Star,是违反董事会决定的。”

2009年末,一马公司与沙地国际石油公司(PSI)合资后,其中7亿美元最终被转移到Good Star。

本案自2019年开庭以来,呈堂书面证据与口头证词皆显示,涉嫌与在逃商人刘特佐有关的Good Star,一度伪装成沙地国际石油公司子公司。

案件将于3月24日续审,承审法官为柯林。

纳吉归咎刘特佐和管理层

纳吉在本案被控25条控罪,包括4项滥权及21项洗钱罪名,案情涉及一马公司被挪用的的22亿7000万令吉。

对此,纳吉坚称自己对一马公司的违法行径毫不知情,所有侵吞资金行为皆是由在逃商人刘特佐与一马公司管理层所为。

他声称,汇入自身个人账户的资金,乃是沙地阿拉伯王室的捐款。

吉隆坡高庭已于去年10月30日裁定,纳吉在本案的控罪全数表面成立,须出庭抗辩;纳吉已于今年1月24日完成自辩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