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志民成功挑战查禁令,漫画《我小时候3》解禁
漫画《我小时候3》(When I Was A Kid 3)因为把印尼帮佣比作猴子,在近两年前引爆争议而遭内政部查禁,但其作者梅志民如今司法挑战,推翻了内政部决定。
不过,高庭法官阿玛吉星(Amarjeet Singh)今天下判时并未说明理由,留待完整判决书。
阿玛吉星表示,梅志民可申请评估禁令给他带来的版税损失,但驳回梅志民的索赔要求。
此外,法庭也裁定内政部须向梅志民支付3000令吉堂费。
下午4点26分更新
漫画《我小时候3》(When I Was A Kid 3)因为把印尼帮佣比作猴子,在近两年前引爆争议而遭内政部查禁,但其作者梅志民如今司法挑战,推翻了内政部决定。
不过,高庭法官阿玛吉星(Amarjeet Singh)今天下判时并未说明理由,留待完整判决书。
阿玛吉星表示,梅志民可申请评估禁令给他带来的版税损失,但驳回梅志民的索赔要求。
内政部须付三千元堂费
此外,法庭也裁定内政部须向梅志民支付3000令吉堂费。
总检察署的代表向《当今大马》确认了此次的法庭裁决。
与此同时,梅志民的律师克林顿(Clinton Tan)受访时表示,梅志民正在考虑是否提交申请以评估其蒙受的版税损失。
梅志民(笔名:Boey)现年47岁,是出生于新加坡的马来西亚公民,现旅居美国。他也出席了今日的庭审。
《我小时候3》于2014年出版。
该书遭查禁源于印尼公民组织“人民喉舌”(Corong Rakyat)于2023年6月前往大马驻雅加达大使馆前抗议。他们不满书中将印尼帮佣描绘成能快速攀爬椰树的猴子。
内政部随后判定,书中含有“可能带来道德偏见”之内容,于同年9月15日援引《1984年印刷与出版法令》第7(1)条文指示停止这本漫画的贩售。
漫画其中一节的内容是,作者的父亲叫作者到后院“看猴子”,孰料作者去到后院只见到印尼帮佣。
争议闹大后,梅志民道歉,并解释自己并非旨在诋毁移工,而是赞叹自家帮佣攀爬椰树的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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