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首相纳吉一马公司案续审,证人保护单位总监向法庭寻求撤销纳吉所发出的传票。

检控官诺希达雅(Nur Hidayah Raihan Md.Nasir)今日向法庭表示,纳吉要求证人保护单位总监出庭供证的传票应当撤销,因为根据《2009年证人保护法令》,证人保护单位总监不得透露与证人保护单位相关讯息的。

她透露,纳吉是于昨日向总监出庭供证发出传票。

“根据我(昨日)与辩方团队的通话,我发现辩方是想要询问他(总监)关于黄宗华的事。”

“这种情况下,我认为有必要申请撤销这张传票,毕竟总监必须依法保密,不得透露任何与证人保护计划和参与者福利的讯息。”

“如若总监被传召就黄宗华或任何人的事供证,他都无法给供,毕竟法律禁止他这么做。”

诺希达雅请求法庭给予时间,让她以准备正式的书面申请,以撤销相关传票。

法官柯林随后允准她在周五(4月11日)中午前将申请提交法庭,并将文件送交辩方团队;法庭将在下周二(4月15日)审理撤销传票申请。

黄宗华称有纳吉无罪证据

黄宗华因涉及一马公司丑闻,而在美国被定罪并判刑。他于去年底被引渡回到马来西亚,以协助调查相关刑事案件。

纳吉此前在自辩阶段时声称,美国政府曾阻挠他从美国法庭取得一马公司相关证据。

他表示,黄宗华曾在美国法庭上供称,有证据可以证明他在一马公司丑闻中不具刑事责任。

纳吉在本案被控25条控罪,包括4项滥权及21项洗钱罪名,案情涉及一马公司被挪用的的22亿7000万令吉。

对此,纳吉坚称自己对一马公司的违法行径毫不知情,所有侵吞资金行为皆是由在逃商人刘特佐与一马公司管理层所为。

他声称,汇入自身个人账户的资金,乃是沙地阿拉伯王室的捐款。

吉隆坡高庭已于去年10月30日裁定,纳吉在本案的控罪全数表面成立,须出庭抗辩;纳吉已于今年1月24日完成自辩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