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5月30日下午4点43分更新

前首相纳吉首席辩护律师沙菲宜质疑居家服刑案的司法程序,宛如纳粹时代的治理,并批评承审法官犯下错误。

联邦法院日前发准令允许检署上诉纳吉居家服刑案,使得纳吉对案件又再延后审理感到不满。

纳吉随后入禀法庭起诉总检察长特里鲁丁藐视法庭,惟检署反对,并指这违反吉隆坡高庭的庭令,即必须推迟一切与特赦令附录相关的法律程序,而法庭的暂缓令涵盖所有当前及未来程序。

沙菲宜今日受询有关庭令是否仅涵盖当前程序,或包含未来程序时,回应说:“不,它没有这么说。庭令中写的是‘程序’。这个暂缓令是针对程序,意思就是当前的程序,它不可能涵盖未来的程序,那说不通。”

“再说,哪一间法庭有权阻止人们提出申请(纳吉起诉特里鲁丁藐视法庭)?怎么可能?那根本不合理。”

沙菲宜提及,总检察长最近发函,要求澄清有关庭令是否包含未来的诉讼,如藐视法庭案。

“信中要求澄清,并要求择定一个出庭日期,但我们没有受要求出庭。法官以行政方式下达了命令,她不能这样做。你必须听取双方意见,而这将在明天再次发生,并且是在同一位法官面前。”

“我们将向她(法官)投诉,她本应该听取我们的意见,而不是单方面作出决定。这样做是错误的。”

“这不是有效的司法裁决。司法裁决必须听取双方意见。什么时候我们开始搞纳粹德国那一套了?你必须听取双方意见。”

纳吉起诉检长藐视法庭

4月28日,联邦法院发出准令,允许检署上诉纳吉居家服刑案,并择定7月1日和2日聆审有关上诉。

纳吉对此案又再度延后开审感到不满和失望。

5月21日,纳吉入禀法庭,起诉特里鲁丁藐视法庭。不过检署强烈批评,并指此举违反吉隆坡高庭的庭令,即必须推迟一切与特赦令附录相关的法律程序。

检署说,“高庭于4月28日批准暂缓所有的法律程序,直至联邦法院对上诉案有了裁决。5月22日,高庭亦书面确认,暂缓令涵盖本案所有现有及未来的相关程序,包括任何藐视法庭的诉讼。”

再追问特赦令附录

另外,沙菲宜也追问特赦令附录,并重申特里鲁丁蓄意隐瞒附录,的确已藐视法庭。

他说,其法律团队已致函7位个人与机构,包括特里鲁丁、内政部长、法律部长、监狱局总监和马来西亚政府,并抄送首相与副首相。

“这些信函请求确认特赦令附录是否由第16任国家元首颁布,并要求获得该文件副本,以便采取进一步法律行动。”

但他指,至今未有受到任何一方的回复。

“就算特赦令附录是假的——难道他们不该履行职责,回信告诉我:‘我们参考了你的信件,事实与法律上都没有这份附录’?这样告诉我们又有什么不可以?那我们就不再追问了。”

“他们不敢回复,是因为那份附录确实存在,而且我们现在都知道了,不是吗?那份附录确实存在,而且首相本人就说过两次,附录确实存在,并已由总检察长接收并转交国家王宫。为什么?我不明白,因为第16任国家元首——即彭亨苏丹——是在首份特赦令颁布的同一天,就已签发了有关附录。”

“所以我们的疑问是,为什么第16任国家元首的谕令还必须先由总检察长接受,再交给国家王宫,再交给现在的元首?这个传递过程毫无逻辑,除非他们本来就打算隐藏该附录,并不让纳吉或其律师知道。”

“我们提出藐视法庭申请并不是为了好玩。从一月开始,我们已给特里鲁丁很多机会去发布该附录。怎么发布的,我们不在乎,我们已给了他们很多机会。”

他强调,根据“诚实义务”原则,当局在法庭程序中必须履行积极义务,包括披露重要的文件。


编按:

沙菲宜5月30日澄清,他的“纳粹德国”言论并非意在贬低司法机构或任何特定法官,而是为了向公众阐明法治之下合格司法判决应具备的基本特征,并通过捍卫确保司法裁决合法与公正性的原则,来加强而非削弱公众对法院的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