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会上议院前副主席莫哈末阿里涉嫌就马六甲填海项目,收受总额23万5000令吉现金及3辆豪华车的贿赂,今天在沙亚南地庭被控20项贪污罪。

不过,现年61岁的莫哈末阿里聆听控状后,向法官阿旺克里斯纳达否认有罪。

根据17项罪控,莫哈末阿里以一家发展商董事经理的身份,收受一名拥有拿督头衔的公司董事的贿赂,每次贿款是介于5000至2万令吉的现金,总额为23万5000令吉。

至于其余3项罪控则声称,莫哈末阿里收取了同一人的3辆豪车为贿赂,这些豪车分别是宝马730Li、路虎揽胜,以及宾利飞驰。

涉价值4510万元填海项目

根据控状,上述贿赂是作为取得“马六甲州中央县哥打拉沙马那地区水域100英亩填海工程”项目下的填海建设、竣工及所有相关工程的酬劳。

这个填海项目总值为4510万令吉,作为综合发展用途的一部分。

莫哈末阿里涉嫌在2017年1月至今年1月20日之间,分别在雪兰莪的双溪毛糯、沙亚南格林玛丽工业区的一座建筑内犯下上述罪行。

他因而抵触反贪污委员会法令第16(a)(A)条文(索取或接受贿赂),并可在相同法令第24(1)条文下治罪,一旦罪成,将面对最高20年监禁和罚款。

在今日的庭审,来自反贪会的主控官阿末阿克兰建议法庭,让莫哈末阿里以6万令吉加一名担保人保外候审,同时必须交出护照予法庭保管。

而莫哈末阿里的代表律师尤诺斯沙里夫表示同意。

法庭稍后允许被告以上述保释金额保外,并谕令被告不得接触控方证人。

本案订于7月24日重新过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