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诉庭推翻高庭判决,裁定统民党麻坡国会议员赛沙迪的四项串谋失信、滥用资金和洗黑钱罪名不成立后,总检察署已入禀上诉。

检署今日发文告表示,已入禀提出上诉。

“在研究上诉庭判决后,检署今天入禀上诉通知,以上诉(赛沙迪)罪名不成立的裁决。”

“检署强调,上诉程序是司法制度一部分,允许检讨下级法庭的判决。这是在国家司法程序中的常规做法,并不代表对任何一方有任何偏见。”

文告说,提出上诉目的是为了确保上诉庭裁决中所引发的法律问题,能够由联邦法院加以审查并作出最终裁决,并符合公正原则和透明法治的精神。

上诉庭三司昨早一致批准赛沙迪的上诉,撤销他的所有罪名。

法官诺琳巴达鲁丁(Noorin Badaruddin)在宣读判词时指出,法庭发现控方未能证明上诉人犯有教唆罪,且未能提供可信的实证来支持刑事法典第403条文(滥用资金)的指控。

现年32岁的赛沙迪是在2023年11月9日被高庭裁决4项串谋失信、滥用资金和洗黑钱罪成,判处7年监禁、鞭笞2下以及罚款1000万令吉,他旋即提出18个上诉理据,要求上诉庭推翻高庭的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