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邦法院本周二端出标杆判决,裁定和平集会法的“集会5天通知警方”的规定违宪无效,今天甫卸下环境部长职的聂纳兹米立即表态欢迎,高呼“集会自由的胜利”。

聂纳兹米今天在面子书贴文回忆说,自己昔日也因为“黑色505集会”多次面对提控,即便上诉庭裁定《和平集会法令》第9(5)条文违宪,但他仍须多次应讯,最终才胜诉脱身。

“十多年过去,如今,这种不公终于在国家最高法院的裁决下得以消除。”

他强调,联邦法院的裁决,发出了清晰有力的讯息,即当局不能因为民众没有根据《和平集会法令》第9(1)条文,向警方提交集会通知而受到惩罚。

“集会是基本人权,不能仅以技术理由而加以惩罚。”

聂纳兹也在贴文附上自己昔日参加集会,以及上庭面对提控的旧照片。

肯定政府修法承诺

聂纳兹米表示,他希望联邦法院这项裁决成为执法机关与政府机构尊重并保障人民的基本权利的转折点。

“这项裁决不仅符合联邦宪法保障人民和平集会权利的精神,更巩固了马来西亚人民始终捍卫的民主国家根基。”

“因此,我正面看待内政部长早前表示将推动修改第9(5)条文,并在即将召开的国会上,提呈受该裁决影响的相关法律修订建议。”

“这也是一项重要提醒,即压制人民声音的法律都应重新检视和修订,以符合改革精神与人权原则。”

祝贺阿米尔胜诉

聂纳兹米也是斯迪亚旺沙国会议员。他祝贺昔日战友,即前统民党总秘书阿米尔(Amir Hariri Abdul Hadi)赢得这场官司,同时向所有坚定捍卫集会自由的人士致贺。

阿米尔于2022年8月26日被控在未通知警方情况下,举办抗议濒海战斗舰项目(LCS)的集会,随后他入禀法庭,挑战《2012年和平集会法令》第9(5)条文违宪。

联邦法院7月1日裁定《2012年和平集会法》第9(5)条文违宪,进而废除了“集会主办单位必须在集会前5天通知当局,否则视为违法”的规定。

内政部长赛夫丁同日较后表示,内政部将审视联邦法院的裁决,包括或修订相关条款,以符合宪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