掌管联邦直辖区事务的首相署部长扎丽哈透露,去年共有27名公务员因未经授权发表言论,包括批评政府政策,而受到纪律处分。

她说,根据公共服务局2024年的数据,当局是按照《1993年公务员(行为与纪律)条例》第19条文采取行动。

“公务员受《2012年公务员(任命丶晋升和终止服务)条例》第20(3)条文下的承诺书(Surat Aku Janji)约束。”

“通过这份承诺书,每一位公务员都必须遵守所有规定,包括《1993年公务员(行为与纪律)条例》、通则、通令及不时发布的指令。”

她是在回复伊党道北国会议员姆塔丝(Mumtaz Nawi)的国会书面提问时,如此表示。

担心引起民众不安

扎丽哈(上图)也强调,未经控制的公开言论,尤其是涉及数据准确性的问题,可能引起公众不必要的不安。

“目前,政府认为应维持现有条例,以确保公务员遵守所规定的行为标准。”

被裁定行为不当的公务员,可能面临包括正式警告、罚款、停职、降职甚至解雇等处分。

上个月,政府首席秘书三苏阿兹里(Shamsul Azri Abu Bakar)曾提醒公务员不得参与在野党号召的“倒安华”集会,引发外界对限制公务员言论自由的争议。